中国男子花1.9万来新打工,不到一个月就被裁,结果中介拉黑,查无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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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币兑人民币汇率水涨船高,再加上新中两国免签,近年来,越来越多人选择到新加坡找工作。


当谈及寻找在新加坡工作的途径时,劳务中介成为了许多人的首选。这种选择背后不仅有便捷和广泛的信息渠道,还有着未知和风险等待揭示。


日前,一名来自中国的网友在社媒发帖,表示自己被新加坡中介公司和新加坡雇主坑了,损失惨重!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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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就是他交了19000人名币(约3516新元)给新加坡的一家中介公司进入一家私人电商公司工作,结果干了一个月不到就被辞退,准证被割,然后重点是,新方的中介在事后将其拉黑,以至无处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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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被辞退 理由荒谬


从该网友的爆料来看,老板辞退他的理由是他不熟悉虾皮的后台操作,并且英语能力不足。


对此,他也给出了反驳,表示在新的这项工作难度并不大,是自己完全可以操作来的,工作期间也没有迟到早退、守规矩、尊重老板;并且入职面试时已告知老板他的英语不行,所以并不能认同这种辞退理由。


02.中介拉黑 查无此家


在被辞退后,网友也有表示,中国的中介有一直承诺帮助他与新加坡中介沟通,但在他的工作许可被取消后,新加坡中介却将他拉入了黑名单。


他感到非常焦虑,并根据网上提供的地址去找这家中介,但却发现网上提供的地址并非该公司所在地。随后,他前往附近的警察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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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新加坡人力部 会帮忙追回损失


此后,该网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最终选择求助于新加坡人力部(M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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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的长官有帮忙联系中介,并告知其在没有追回损失前不要轻易返回中国。


网友表示,在他刚出mom的门,就有接到中国的中介给他打了三通电话。第一通电话问他要多少赔偿;第二通电话表示可以让其复工;第三通电话表示新加坡中介愿意赔偿他5000人民币,中国中介再加1000人民币(共计7,000人民币)并要求其签署一个自愿离职的协议,回到中国后不得对他们造成不利影响。


事后,该网友还表示,雇主有打电话给他,威胁说立马取消其准证,并给买了机票,要求在周五离开新加坡,否则将报警说其拒绝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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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要求,该网友也予以了拒绝。


截至新加坡眼发稿前,该事件还没有得到一个妥善的解决,网友表示,将自己的这次经历分享出来,希望可以有更多人求职时谨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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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网友遭遇引热议,新加坡也有黑心中介


该帖子一经发出,便引起了热议,有人表示,在新加坡同类事件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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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表示,很受用,帮忙必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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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在新加坡遇到这种黑心中介的不在少数↓



黑心中介坑人都是有套路的,像是一味夸大新加坡的薪酬待遇福利,而对外国劳工在新加坡的现状只字不提或一笔带过的都要小心。


在新加坡拿着WP准证打工是被禁止换工作的,所以来之前一定要多方考量,不要只听一面之词,被诱惑!




中国驻新大使馆提醒求职务必谨慎:避免不必要风险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曾经发文提醒大家注意到新加坡务工相关注意事项,以下几个方面请注意。


大使馆接到多起中国来新加坡务工人员求助。经了解,多数求助者系轻信中国劳务公司或个人不实宣传,缴纳中介费后来新务工,因工资、工作性质、工作及生活环境与预期不符,与新方中介、雇主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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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加坡关于外籍务工人员的法律法规较为严格。 

 

  (一)关于中介费。新加坡《雇佣中介法》规定:  


  1.新加坡中介收费按照雇主与务工人员所签订的合同期限确定,一年以内不超过1个月工资,一年以上最高不超过2个月工资。 

 

  2.如雇主在6个月内单方面中止合同,新方中介应退还50%中介费,但如存在下述情况,新方中介可不退中介费:  


  (1)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已完成或工作期限届满;

  

  (2)雇主超过六个月解除合同; 

 

  (3)务工人员自愿解除合同或擅自离职。  


  3.国内中介费不在新加坡法律保护范围内,务工人员可通过与国内中介沟通,或向国内当地商务部门投诉反映,或提起法律诉讼等途径寻求解决。 

 

  (二)关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新加坡《雇佣法令》《外籍劳工法案》 规定:  


  1.劳资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通知期合同有规定的按照合同规定;未规定的,按在雇主处实际工作时间确定: 

 

  (1)不足26周的,通知期为1天; 

 

  (2)超过26周不足2年的,通知期为2天; 

 

  (3)超过2年不足5年的,通知期为2周; 

 

  (4)超过5年的,通知期为4周。  


  2.如雇主拖欠薪水(含工资或加班费),符合以下条件可向人力部申请追讨:  

  (1)合同符合《雇佣法令》规定; 

 

  (2)如已离职,必须在离职后6 个月内提出申请; 

 

  (3)只可追讨申请之日之前不超过12个月的薪水。 

 

  3.外籍劳工只能从事工作准证上列明的工作,且只能为准证上列明的雇主工作,不得从事兼职。 

 

  4.外籍劳工被解雇后,在新加坡合法停留期为劳务准证(WP)7天,工作准证(SP)1个月,就业准证(EP)3个月,停留期内如无新加坡人力部许可,不得从事任何工作。 


二、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提醒来新务工中国公民:  


  (一)如拟通过国内中介来新务工,请主动查验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签订书面劳务派遣合同。  

 

  (三)在新工作期间,应与雇主签订书面合同,妥善保存薪金明细单,如实填写并保存加班工时单。如个人合法权益受侵害且与雇主协商不成,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如已离职,可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请延长停留期。  

+65-64121900(工作时间接听)  

领事保护与协助紧急求助电话:

+65-64750165(24小时接听,非工作时间转接国内12308热线接听)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

+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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