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_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自贡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超常跨越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自委发〔2021〕27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自府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技术创新平台梯次发展,促进我市创新体系进一步与产业融合,提升效能,市科技局在认真研究国家、省有关规定并借鉴其他市州相关政策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自贡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13条,包括:总则、备案条件、备案程序与备案材料、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和意义,新型研发机构的基本内涵和建设目标。
第二章备案条件。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的注册时间及法人性质、研发投入、研发基础条件、人才团队、管理制度等5个方面的条件。
同时特别明确,注册时间未满一年,但属于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或我市特色行业领域急需建设的,可预先受理,一年建设期满复核合格后,给予确认。
第三章备案程序与备案材料。明确了申报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的流程包括组织申请、初步审查、现场考察、会议评审、备案等5项程序及申请备案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应提供的材料。
第四章监督管理。一是明确了市(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科室、新型研发机构法人单位的职责;二是明确了对新通过备案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第二年给予一次性10万元建设资金补助;三是明确了绩效评估方式。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时间。
三、今后工作
市科技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同时依据国省市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相关工作,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激励政策措施,改进工作管理方式,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