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正当福州全市各级各部门严阵以待防御台风“格美”之际,却有人在网上发布台风虚假消息,并被广泛传播,造成不良影响。福州市公安机关迅速处置,将涉事人员廖某、王某抓获,并做出行政处罚。
获悉相关信息后,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网络安全大队迅速出击,在对王某进行严肃的法制教育后,警方责令其立即删除所有涉谣视频,消除谣言传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对王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台风等自然灾害面前,网络谣言的传播不仅会扰乱社会秩序,更可能引发公众恐慌,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晋安警方呼吁广大网民朋友,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和拒绝制造、传播不实信息。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维护网络环境的清朗,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