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长清区原香溪谷小区物业发布通知,称只有购买车位并缴纳停车服务费的车辆才能进出小区,引发业主不满。
2.业主反映,购买车位价格较高,导致购买车位的车主寥寥无几,物业拒绝无产权车辆进入小区。
3.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政府部门无法干涉市场行为,开发商有权依法对车位进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4.然而,开发商尚未将车位产权移交给物业公司,物业监管科正在与开发商沟通中。
5.专家建议,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应关注车位产权问题,避免陷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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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民刘灿(化名)向新黄河记者反映,自己所在的长清区原香溪谷小区物业发布通知称,只有购买车位交了停车服务费的车辆才能进出小区。车位对外“只售不租”引发众多业主不满。7月26日,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已有初步了解,目前开发商未将车位产权移交给物业公司,开发商有权依法对车位进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政府部门无法干涉市场行为。
业主反映:
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如无车位将被拦在门外
“物业说车位产权归开发商,物业没有权限出租,开发商又告知我们车位已交接给物业,不负责车位出租事宜。”7月26日,市民刘灿向新黄河记者反映,自己购买的长清区原香溪谷小区的新房地下车位近期启用,物业在业主群内发通知称:自2024年7月25日起,未购买车位且未经物业授权的车辆将会产生临停费用。授权车辆特指购买车位且交了停车服务费的车辆。
刘灿说:“昨天上午收到物业通知之后,不少业主都在询问车位出租的事情,但是物业和开发商之间互相推脱,只管卖不管租,不少业主认为车辆进小区还要按小时收费十分不合理。”刘灿提供的25日晚上的图片显示,不少业主都被堵在小区北门。“从25日下午开始,小区门岗已加派了保安,之前授权的车辆系统都作废了,昨晚不少业主被堵在门口不让进,中途有业主报了警,警察过来调解后便离开。随后,物业的工作人员又开始阻拦。”
7月26日中午,不少业主驱车回家,在小区北门再次被保安拦下。门口岗亭处张贴着“产权车辆,请走东门”告示。刘灿说:“没有产权的车辆,物业一律不允许进小区,中午也有公安人员在场。”
车位最高标价12.5万元,购房时曾承诺车位不捆绑销售
该小区内张贴的物业收费公示栏也显示,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车位租赁费200元/月/辆,停车服务费30元/月/辆。对此,记者以业主的身份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公司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交房一年多以来一直是免费停车,现在地上停车特别多,剐蹭现象时有发生。现在地下车库启用有车位在售,产权归开发商所有,我们没有出租的权限。”随后,记者拨打该小区开发商济南建邦置业有限公司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据了解,原香溪谷小区高层是2023年元旦交付的。交付时,每家有一辆授权车可以免费进出小区,其他车辆是前2个小时免费,之后按照2元/小时收费。刘灿表示,“当初买房时,销售顾问承诺我们不捆绑销售车位,可以按照200元/月的价格进行车位租赁。之前业主们都将车停在地上。今年7月,地下车库启用后,开盘价格9万多元,现在一个车位标价最贵12.5万元,因价格太高,购买车位的车主寥寥无几,从这个月25日开始,物业就在群里下发了‘只售不租’的通知。”
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政府部门无法干涉市场行为
一直以来,车位“只售不租”的情况屡见不鲜,开发商一家之言让万千业主投诉无门。记者查询相关文件了解到,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针对以上《条例》规定,记者联系到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监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日接到有关市民的投诉后已进行了初步了解。“我们走访了解到,该小区的停车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首先,由于开发商最早建成的是洋房和别墅,小区容积率较低,业主都有配套的车库。新建的高层交付后小区内人员密度变大,出现乱停乱放、侵占消防通道的问题。为此,开发商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管控小区的进车量。其次,我们了解到,目前车位的产权开发商确实没有移交给物业公司,我们物业监管科还在与开发商沟通中。”
随后,记者从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办了解到,工作人员已与开发商取得联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法律的效力高于条例,开发商依法对产权车位进行出售,涉及其项目后续的推进以及资金回流问题,政府部门无法干涉市场行为。”
记者:曲珈熠 校对:汤琪 编辑:刘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