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象山县中心城区
初中一年级
新生分流意向登记
县教育局将以手机短信通知相关对象(报名系统中预留的监护人电话),未收到短信的家长无须分流。
本通知的分流对象不是指所有的报名新生,而是指在某超额学校区域里,户籍类别、落户时间或房屋产权证办证时间排序靠后的户籍生或有房无户的“房产生”。
没有收到分流短信的户籍生和房产生家长(不包括经商、务工、《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告知单等其他条件报名),表示您家的孩子已按《象山县教育局2024年中心城区小学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象教【2024】9号)、《象山县教育局2024年中心城区公办初中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象教【2024】10号)文件精神安排在对应学校无需被分流统筹,请勿紧张。
来源:象山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