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狮创洁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 10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广东狮创洁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因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德东路棠悦花园小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环境卫生不整洁,存在暴露垃圾,涉事面积 5 平方米以下,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棠下街道办事处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广东狮创洁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德东路棠悦花园小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环境卫生不整洁,存在暴露垃圾,涉事面积 5 平方米以下。

广东狮创洁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构成了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 1000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狮创洁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5DWW7X4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杨秀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天棠下处字〔2024〕01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
违法事实广东狮创洁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德东路棠悦花园小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环境卫生不整洁,存在暴露垃圾,涉事面积5平方米以下
处罚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25
处罚机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棠下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