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鑫检察长关于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近日,省检察院组织开展醉驾相对不起诉案件评查工作,全面评查今年上半年辽宁地区所有醉驾相对不起诉案件,并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以“案件质量评查、执法标准检查、廉政风险排查”为抓手,在评查具体案件、研讨法律适用中,促进“案件办理规范化、不诉标准精细化、检务工作透明化”,确保每一个醉驾相对不起诉案件做到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宽严相济。
以“案件质量评查”促“案件办理规范化”
以“执法标准检查”促“不诉标准精细化”
为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办理醉驾案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公平性、规范化、透明度,提升案件质量,管控廉政风险,结合本次案件评查分析情况,以实证数据为支撑,探索制定了《醉驾案件相对不起诉处理量化评估办法》,细化审查要点、量化判断标准。坚持在从严把握相对不起诉条件的基础上,着力统一实质判断标准,保证醉驾相对不起诉案件质量,防范不起诉裁量权滥用。
以“廉政风险排查”促“检务工作透明化”
在完善实体规范的基础上,省检察院拟通过机制构建强化程序规范,创新建立相对不起诉决定前标准告知和分层请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定期报备和抽查回访等工作机制,并在部分基层检察院试运行成熟后全省推开。省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推动构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力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形象和不起诉决定的公信力、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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