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云南建设|普洱市建成自然保护区18个

  7月25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美丽云南建设”2024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普洱市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主体责任,逐步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自然保护地面积达30.07万公顷
  健全生态环保制度体系。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景迈山保护条例等系列地方性法规,建立绿色政绩考核、绿色金融、绿色检察等制度,发行全国首支绿色发展基金,成立全省首家绿色经济担保公司,在全省率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起全省首例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高。
  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652.98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4.89%,建成自然保护区18个,建立自然保护地2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自然保护地面积达30.07万公顷。累计完成生态修复矿山106座、7469.9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72.2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14.9万亩,深入实施城乡绿美行动,森林覆盖率达68.23%。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全市有机茶园获证企业数、面积数及证书数均居全国地级市第一。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930.31万千瓦,比“十二五”增长79.3%,成为西电东送主要地区之一和全省唯一的清洁能源基地。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林浆纸·林板家居一体化”加快发展,林草产业综合产值从82.4亿元增加至455.67亿元。创建4A级旅游景区10个,全市旅游总收入增长400亿元。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一二三产高水平融合发展,以发挥资源优势为基础一体推进“三大经济”。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标准农业、精品农业,加快种植养殖方式绿色转型,推进绿色有机认证,发展好牛油果、菌草、中药材等高端、高品质、高附加值、长产业链的产业,提升茶叶、咖啡等优势产业发展水平;围绕现有水电基地,加快“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建设,加快推动集中式、分散式光伏项目落地,通过存量水电+新建光伏+新建风电,构建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全力推动要素、企业、产业向园区聚集,持续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把园区打造成绿色发展的主战场。
  大力发展现代林产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推进林地规模化流转经营。加快推进林产业集团、森工企业、国有林场等经营主体体制改革,盘活国有经营性资产,搞活基层林业经营机制,放活林地经营权。发展壮大林下经济,抓好低产低效林改造,大力发展林菌、林药、林禽、林菜等特色林下经济。建立金融服务林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制,推动林业碳汇金融产品创新,实现林业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双赢。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日调度机制和气象会商预警机制,对建筑施工、城市道路及裸土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机动车及工业企业等污染排放进行管控。2023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考核结果为99.4%,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8.9%~94.2%之间。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在全省率先建立“河(湖)长+水文监测”协作机制、巡河问题清单制,践行“党建+河(湖)长制”机制,压实“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合力推动河湖治理。2023年全市34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97.1%,莲花乡断面水质值稳定在Ⅳ类,同比提升1个水质类别;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市级评估,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深入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抓紧抓实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把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工作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2016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项,完成整改46项,正在整改4项。
  “生态兴则文明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下一步,普洱市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着力补齐“两污”治理短板、创新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生态安全风险,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普洱力量。
  云南网记者 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