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张林霞 7月22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电子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存在成本入账不完整、研发费用核算和存货计价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导致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三是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00万元至-32,000万元。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721.83万元。
公司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斌斌、时任财务总监钟伟琴、董事会秘书翁鑫怡、财务总监杨云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财务总监杨云对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和2023年业绩预告不准确、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斌斌、时任财务总监钟伟琴对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东尼电子、沈新芳、沈晓宇、罗斌斌、翁鑫怡、钟伟琴、杨云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东尼电子及相关责任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后续浙江证监局将研判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资料显示,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湖州东尼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8年,东尼电子成员,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3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沈晓宇,实控人为沈新芳,持股32.25%。
业绩方面,2024年第一季度,东尼电子实现营业收入4.09亿元,同比增长22.27%,归母净利润为1287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亿元,同比增长46.97%,资产负债率为65.04%,同比上升8.2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