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人民法院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将司法鉴定由“诉中”移到“诉前”,推行“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联动解纷,高效化解诉前纠纷。今年以来,该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239件,诉前调解成功率 86.62%。
今年4月,曲阜居民齐某某诉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虽有调解意向,但因对车辆损失金额等基础事实意见不一致,导致调解意见无法统一。
曲阜人民法院决定采取“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及时高效化解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经曲阜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解释,原告对车损提出鉴定申请。专业鉴定人员与诉前调解法官一起为当事人厘清案情,明确鉴定事项、目标、要求,并向当事人表示车损金额可能不及鉴定费用多。在讲明情况之后,法官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释明司法鉴定的时间、成本及法律风险,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原告最终撤回鉴定申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所谓“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在诉前调解阶段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在鉴定的同时,法官同步开展调解工作,待鉴定结果出来后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出具法律文书,调解失败的直接转入立案程序,整个过程公开、透明、高效。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及成本,为法院后续探索优化多元解纷工作模式提供了基础。”曲阜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杨说。
据介绍,司法鉴定前置使当事人在诉前拿到鉴定结果,有助于当事人预测诉讼风险,合理确定诉讼请求,法院可依鉴定结论,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更容易促成双方调解解决纠纷。同时,避免了案件因鉴定在程序内搁置,极大地缩短了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自推行诉前鉴定工作以来,曲阜市人民法院共受理诉前鉴定案件188件,在鉴定意见作出后,诉前调解达成协议80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全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盼。”曲阜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传伟说。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高峰 通讯员 卢金 董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