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消费投诉】 被“侵占”的幼儿园和“拆不掉”的高楼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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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南岸区天盈首原小区业主投诉配套幼儿园迟迟未办,原幼儿园教育用地已变更成居住用地。

2.业主们担忧小区一栋高楼楼顶的违建至今没能完全拆除,第三方安全检测报告称剩余违建部分不影响原有建筑安全。

3.然而,业主们对检测报告的结果表示质疑,要求完全拆除违建,恢复原状,并请第三方机构再次进行安全检测。

4.律师建议,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置,如作出责令改正或者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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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重庆7月25日消息(记者肖庆华)7月18日,重庆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天盈首原的业主来到小区的16号楼,这里铁门紧锁,楼里拉满窗帘,看不到内部景象。按照规划,16号楼原本是小区的配套幼儿园,但很多业主的孩子都上小学了,幼儿园依旧没办起来。
近日,天盈首原业主向央广网投诉称,除了迟迟未办的幼儿园,更让业主们担心的是小区一栋高楼楼顶的违建,至今没能完全拆除。一纸第三方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不但没能打消顾虑,反倒让业主们忧心忡忡。
多年投诉
幼儿园被侵占变“会所”
9年前黄先生在天盈首原购置了一套房,他看中的是小区有配套的洋房区幼儿园。2018年,黄先生的孩子到了入园年龄,却发现原本配套的幼儿园没办起来。黄先生说,从2017年开始,业主们被迫让孩子到附近其他幼儿园入学。这所幼儿园位于小区临街商铺的二楼,环境和条件与原本配套的幼儿园相去甚远。
业主王先生说,原本规划的幼儿园位于小区西北角的16号楼,为三层的独栋房屋,相对独立。一个单独的铁门将16号楼与其他区域分隔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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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幼儿园的16号楼大门紧锁(央广网记者 王海 摄)
从2022年开始,有业主向有关部门举报此事。同年6月8日,重庆南岸区教委回复称,天盈首原小区配套幼儿园未举办学前教育情况属实。区教委多次联系产权持有人,要求其规范配套幼儿园用途,立即停止违规使用,依法将该房产用于举办学前教育。
又过了两年,业主们发现幼儿园仍然没办起来。更令人奇怪的是,业主们通过花园路街道从物业方核实得知,原幼儿园的教育用地已变更成居住用地。
对此,重庆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规资局)回复央广网记者称不存在改规。幼儿园项目系天盈首原(天盈海峡路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项目规划条件明确该地块应配建6个班的幼儿园,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3年9月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包含了6个班的幼儿园,用地规划从未进行过调整。项目建设单位于2016年1月申报办理竣工规划核实,该配套幼儿园竣工验收与许可内容一致,1月18日按照配套幼儿园竣工验收。目前该房屋不动产权登记用途仍为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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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号楼夜里会亮灯(央广网记者 王海 摄)
7月18日,央广网记者来到天盈首原小区。发现16号楼铁门紧锁,无法靠近。整栋楼的窗户都拉上窗帘,无法看清内部情况。住在附近的业主介绍,有时候夜里会看到16号楼亮灯,看起来更像是会所。
多方回应
配套幼儿园遥遥无期
幼儿园何时能开园?业主们多年来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投诉和反映,但从反馈的情况看,他们心里更没底了。
6月18日和7月18日,重庆市南岸区规资局先后两次就此事进行了回复:经核实,该项目许可和验收建筑功能均为幼儿园,若在验收后发生改建、占用物业共有区域、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等,建议向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咨询。
同时,南岸区规资局还根据相关规定给出了“解决”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74号)中第21条明确提出:“本办法施行前,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须无偿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的在建和已建成的住宅项目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主城各区政府可予以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可参考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取得成本和建设(装修)成本审计(评估)结果。鼓励项目建设业主在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其建筑规模对应已缴纳的土地价款可由国土房管部门在住宅项目后期修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在应补缴的土地价款中予以抵扣;对不愿采取上述回购或移交方式的,鼓励项目建设业主(房屋所有权人)与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衔接,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降低租金或以‘零租金’方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本项目幼儿园在该文件出台前已建成,出让合同未明确移交问题,符合上述文件第21条规定的情形,回购、移交及使用问题的主管部门应为区教委。
7月15日,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解释了幼儿园一直未能开办的原因。2015年7月,重庆天盈置业有限公司将此房屋(天盈首原小区16号楼)出售给重庆修能置业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约定由修能置业有限公司用于创办幼儿园。2019年,重庆修能置业有限公司取得该楼栋产权,并办理了产权登记。前期,区教委通过函告、约谈等方式,多次督促重庆修能置业有限公司,要求其积极推进该园开办。至今,未收到其配套幼儿园有意向举办的相关申报。下一步,区教委将继续督促重庆修能置业有限公司,尽快推进幼儿园开办相关事宜,保障业主子女入读幼儿园权益。
如今,黄先生的孩子已经上小学,但小区配套幼儿园还遥遥无期。
顶楼违建“破坏性”拆除
除了迟迟未办的幼儿园,更让业主们担忧的是小区原8号楼楼顶的违建。
天盈首原小区原8号楼(现标号为2期2号楼)规划为28层,但开发商在28层上加盖了一层,作为住房使用。业主担心,违建增加了楼体重量,严重影响8号楼结构稳定,对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2022年,有业主举报该违建。花园路街道回复,针对该违建问题,已完成前期调查,将案卷交区两违办审核。但根据业主提供的现场照片,8号楼楼顶位置加盖的主体建筑依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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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拆除后的屋顶被块状物覆盖(央广网记者王海 摄)
6月18日,央广网记者与重庆南岸区城管局花园路街道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一起来到现场。由于联系不上业主,无法进入顶楼违建内部,执法人员只能用无人机航拍。
通过无人机现场传回画面可以看到,该违建主要涉及顶楼擅自加盖。与紧邻的一栋楼相比,明显多出一层。多出一层的楼顶上,铺设了数个长方形的块状物。
根据城管执法大队提供的现场拆除照片,工人在违建房顶上凿出了数十个长方形大洞。为防雨水渗入,每个洞的上方都用防水的材料进行覆盖。从航拍画面,很难看出拆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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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中(央广网发 南岸区城管局供图)
重庆市南岸区城管局回复称:花园路街道执法大队于2021年12月20日立案查处桃源路130号B座2幢28-1,28-2(天盈首原8号楼)涉违案件。期间由于业主不配合,直到2022年6月,才完成案件调查程序,并上报区城管执法支队、区城管局会审。8月25日,南岸区人民政府下达《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消除/整改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因当事人愿意配合,故责令其自行拆除。2023年8月,拆除完毕并结案。目前,该房屋处于闲置状态,无居住痕迹。
第三方检测报告:不能再拆
针对业主们提出的违建为何不能完全拆除的质疑,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重庆标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受花园路街道委托,作为第三方安全鉴定机构,该公司对违建破坏性拆除后进行了结构安全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
报告结论显示:南岸区天盈首原8号楼28-1、28-2现状结构构件目前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对原有建筑安全未造成影响。同时建议,该建筑现状结构(未拆违建)与下部塔楼主体相连,整体性较好,既有屋面结构梁、板、外围护结构等不得随意拆除,否则可能造成结构安全风险;严禁改变房屋结构布置和使用用途,楼面、屋面上的使用荷载必须严格控制在设计及相关规范规定允许范围内;对该建筑加强日常检查,后期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基础不均匀沉降或地基沉降加速、区域性地质灾害,上部承重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处理。落款日期为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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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央广网记者王海 摄)
鉴定报告认为,剩下的违建部分不能继续拆除。但这份鉴定报告仍然没能打消业主的顾虑,有业主指出楼顶一侧成片的窗户也是违建,因为相邻的结构相同的另外一栋楼顶楼外立面为墙。
南岸区城管局事后调取了该楼的竣工验收图,发现顶楼外立面为窗户,认定不属于违建。但业主认为应该以规划图为准,规划如果为墙,则窗户应该恢复原状。目前,城管局已经申请调取该楼的规划图。
业主们要求完全拆除违建,恢复原状,并请第三方机构再次进行安全检测,彻底消除隐患。
律师说法:
重庆松恒永贤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徐双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建筑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经过政府规划部门审批。因此,开发商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如果开发商违反上述规定,规划主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置,如作出责令改正或者罚款等行政处罚。
针对小区的违建,徐双律师认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的规定,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同时,具备鉴定资质的机构接受主管部门委托做出的鉴定结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主管部门消极履行工作职责,业主可以对主管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积极履行行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