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局促进消费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商务部、省商务厅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安排,为改善消费条件,增强消费能力,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健全多方联动、资源聚合、优惠叠加、贯通全年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级汽车促消费专项资金杠杆撬动作用,鼓励各县(市、区)主动筹措配套支持资金,积极整合市场化资源,促进汽车消费升级,帮助企业拓宽营销渠道,推动我市汽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8月31日
三、活动方式
充分利用市级汽车消费促进活动专项资金2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廊坊分行配套资金20万元,组织我市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参与家用新车促销、以旧换新、新能源车推广等活动,通过购买新车发放消费券方式,激发居民汽车消费需求,推进消费升级,促消费活动于2024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四、活动范围
获券商户:廊坊市范围内已在商务部门备案,并依法依规经营的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
核券商户:廊坊市范围内特约商户。特约商户指在廊坊域内,经行政审批部门登记,依法纳税且规模较大的商场、超市、加油站等企业。(名单以商户报名为准)
五、资金的使用
2024年廊坊市补贴资金220万元。活动消费券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六、奖补原则
对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7座(含)以下家用乘用车(含非营运皮卡)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原则上以新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10万元以下新车,市政府补贴1000元,建行补贴100元(建行信用卡专享),合计1100元;每购1辆10(含)—20万元新车,市政府补贴3000元,建行补贴300元(建行信用卡专享),合计3300元;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新车,市政府补贴5000元,建行补贴500元(建行信用卡专享),合计5500元。参加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车主,可享受叠加补贴,但市级汽车促消费奖补资金不能与各县(市、区)汽车促消费活动奖补资金叠加使用。
七、发放平台及技术支持
市商务局与中国建设银行廊坊分行签订合作协议,在建行生活APP平台制作、发放、使用、消费、结算、核销电子消费券,实现电子消费券在报名参加的、规模较大、合法经营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加油站等实体店的使用,进一步带动消费升级。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商务局成立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商务局负责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和协调,负责奖补资金审核、发放。
2.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汽车经销商和特约商户加入我市“汽车消费促进活动”,负责县域活动的组织实施、动员发动、宣传报道,可将本地消费促进活动纳入市活动一体统筹组织,扩大促消力度。
3.第三方公司负责发券活动的整体策划、宣传;资金的风控及安全保障;专项奖补资金的核算结算;数据分析,商户端支撑;活动中客户服务保障,通过服务电话第一时间响应用户的各种咨询、建议、投诉。
(三)营造浓厚氛围
在活动开展期间,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及店铺宣传等方式加大对“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利用媒体资源,公开发布活动方案、补贴政策、操作流程、参与企业、服务供应商、咨询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费券发放人员范围
对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7座(含)以下家用乘用车(含非营运皮卡)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消费券补贴。
消费券发放时间
2024年7月22日—8月31日,总量控制,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消费券补贴标准
购买价格10万元以下的新车,市政府补贴1000元,建行补贴100元(建行信用卡专享),合计1100元;
购买价格10(含)—20万元的新车,市政府补贴3000元,建行补贴300元(建行信用卡专享),合计3300元;
购买价格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市政府补贴5000元,建行补贴500元(建行信用卡专享),合计5500元;
参加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车主,可享受叠加补贴,但市级汽车促消费奖补资金不能与各县(市、区)汽车促消费活动奖补资金叠加使用。
消费券补贴方式
购车用户可在活动开始后,需要先实名注册建行生活APP,并扫描报名二维码参与活动,上传资料,审核后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审核以报名顺序进行审核,资料提交不合格的,进行退回,购车用户需重新进行报名,按照重新报名的顺序进行审核。审核期限最长为10个工作日,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客户发放电子消费券补贴。
消费券补贴设置
消费券以组合形式发放给购车用户,具体如下:
1100元:100元券*1张(建行信用卡专享);200元券*5张;
3300元:100元券*3张(建行信用卡专享);200元券*15张;
5500元:100元券*5张(建行信用卡专享);200元券*25张;
消费券发放流程
(二)消费者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并上传购车资料,用户在平台可随时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用户,平台自动发放消费券。消费券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三)购车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购车人手机号码、购车人姓名、图形验证码、手机短信验证码、购车人身份证号码、购车人身份证正面照片(国徽面)、购车人身份证照片反面(人像面)、新购车型(燃油车、新能源车)、购车金额(发票金额)、汽车经销企业名称、新购车辆车架号、新购机动车辆保险原件照片、新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
消费券使用规则
(二)消费者领取的100元消费券和200元消费券皆为满减消费券,在指定商户进行核券时,消费金额应分别大于100.01元和200.01元时,可进行核券抵扣。
(三)卡包中所有政府电子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即每支付一次,对应核销一张。消费券不可提现、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严禁套现。
(四)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五)消费券退款规则: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至用户,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若活动时间结束,消费券已过期,券面金额作废。
遵守规则
活动期间报名参加活动的企业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补贴资金,禁止将消费券用作其他用途,如有违规,将依法取消补贴费用并追究责任。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