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福州古田路证券营业部客户被行政处罚,涉出借证券账户

2024年7月12日,福建监管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申万宏源证券福州古田路证券营业部的客户郑树旺进行行政处罚。

该公告明确,郑树旺在2022年10月18日开立申万宏源证券账户后,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将该账户出借给陈某某。陈某某将此证券账户交由其配偶池某某控制使用。交易资料显示,“郑树旺”申万宏源证券账户在这段时间内买入证券成交金额为8,680.67万元,卖出证券成交金额为7,771.94万元。

此次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经查明,郑树旺的这一行为违反了该法的第五十八条规定,构成出借账户行为,违法事实经证券账户开户资料和交易记录、银行账户交易流水、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因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郑树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此款罚金应自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汇交,开户银行为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并需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到福建证监局备案。此外,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处罚决定将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