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因一系列重大违规行为被处以140万元的巨额罚款,同时,该行时任行长朱国兵及行长助理余大约亦因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而受到警告处分。
【违规详情】
据温州监管分局披露的信息,永嘉恒升村镇银行的违规行为包括:
违规向本行股东放贷:银行未经适当程序或超出规定范围向本行股东发放贷款,破坏了正常的信贷审批流程,可能引发利益输送和资金风险。
违规开展存款业务:在存款业务的开展过程中,银行采取了不符合监管规定的手段,可能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受损。
员工行为管理缺失:银行在员工行为管理上存在严重缺失,未能有效监控和规范员工的职业操守,增加了内部操作风险。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银行未能准确地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这不仅掩盖了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还可能误导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
【处罚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对金融市场的潜在危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依法对永嘉恒升村镇银行处以140万元的罚款,并对时任行长朱国兵及行长助理余大约发出警告。
天眼查信息显示,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温州市仲雄企业成员,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9800万人民币,超过了84%的浙江省同行,实缴资本19800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招投标项目4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7个。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7445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9条;涉诉关系214条,开庭公告1条,立案信息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