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腾晖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0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乐至县腾晖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被乐至县交通运输局罚款1000元人民币。

据公告内容,2024年07月01日、07月02日,驾驶员杨光辉驾驶乐至县腾晖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川M39122大型客车实施从乐至县到金顺的班线旅客运输。乐至县腾晖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乐至县到金顺班线经营许可资质,规定的运行线路为乐至县-童家-放生-大佛-良安-金顺。实际运行线路为乐至县-旅游大道-放生连接线-放生-大佛-良安-金顺。该趟运输途经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旅游大道无正当事由。

乐至县腾晖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构成了违规行为。乐至县交通运输局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2003交罚﹝2024﹞005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19

处罚内容

罚款壹仟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0.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违法事实

2024年07月01日、07月02日,驾驶员唐贤富驾驶乐至县腾晖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川M28536大型客车实施从乐至县到良安的班线旅客运输。乐至县腾晖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乐至县到良安班线经营许可资质,规定的运行线路为乐至县-童家-放生-大佛-良安。实际运行线路为乐至县-旅游大道-放生连接线-放生-大佛-良安。该趟运输途经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旅游大道无正当事由。

处罚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机关

乐至县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乐至县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2022MA69K8YT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