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剂:现代体育的光和影》
1996年7月19日,第26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美国的亚特兰大拉开帷幕。
开幕式上,列队整齐入场的中国代表团,却感觉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当代表团入场时,美国的一个解说员脱口而出:“看!一支靠服用兴奋剂获得成绩的队伍正向我们走来!”
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但解说员在这样正式的场合上说出如此无理的话,是有迹可循的——1994年的广岛亚运会上,中国代表团有12名运动员被查出服用兴奋剂,其中7名是游泳运动员,他们中的4名女选手都刚刚在罗马世锦赛上夺得过金牌。这也导致中国游泳队在1995年直接被禁止参加泛太平洋游泳锦标赛。一时间内,中国体育蒙上了一层“兴奋剂”阴影。
中国体育总局终于幡然醒悟,秉持着“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跑一个”的态度,在1999年正式出台反兴奋剂规定,严厉打击运动员使用兴奋剂。自此,中国体坛也开启了洗刷屈辱,自证清白的道路。
兴奋剂与现代体育相伴相随,一体两面。更高、更快、更强,背后却有难以启齿的阴翳。第一个在体育比赛中服用兴奋剂致死的人是谁?为躲避检查正义运动员有哪些不齿的操作?当下各国的反兴奋剂体制,是否有待商榷?《兴奋剂:现代体育的光与影》为您解答,两位作者对竞技运动中兴奋剂和反兴奋剂的历史,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细致解读,并站在学术前沿,为反兴奋剂工作提出了更人性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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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兴奋剂的未来之路
首先,我们要改变公众对“使用兴奋剂”的理解和共识。通过更公开地探讨体育运动的本质,来解释和说明提高体育运动能力究竟意味着什么。《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清单》并不是所谓“干净纯粹”体育的机制,这份禁用清单没有在现有科学和目前道德的基础上,去界定哪些是“可接受的”的物质或方法,哪些是“不可接受的”。此外,在对这些物质构成健康风险的实际潜力或它们在提高运动能力方面的价值进行任何研究之前,许多物质就已经被列入了禁用清单。
有了上述这些共识和理解上的转变,我们就要开始采取行动:改变禁止某种物质或方法的政策所依据的标准。因此我们建议,任何被禁止的物质或方法,都必须同时满足两条:既对运动员的健康有风险,又有明显地提高运动能力的效果。理想情况下,这两条标准都必须是基于证据的,而不是基于猜测的。此外,某些物质只应在数量超过既定的阈值水平时才该禁止,也就是说,在这种数量下使用,健康会受到威胁并能提高运动能力,而痕量物质则不符合这两项标准。
关于运动员的保护也十分关键,重点是宣传教育、检测和处罚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应该要求运动员接受有关使用兴奋剂问题的全方位的教育。他们应该了解,在道德意义上提高运动能力意味着什么、使用兴奋剂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都有什么风险、到底都有哪些物质是被禁止的、如何避免无意中服用兴奋剂。
药物检测系统应该继续存在,但应该更加合理化。应该给予运动员以不受监控的喘息时间,比如节假日和晚上在家的时间,就不应该再对运动员进行检测。对尿样采集的监督过程也应该是合理的和人道的。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应该找到一种办法,不再需要直接观看运动员收集自己的尿液。
违规处罚也需要继续实施,但应针对那些最恶劣的违规者和教唆者。应该给予检测呈阳性的运动员一个快速申诉的机会,最好是在他们的违规行为被公开之前。如果他们能提供有力的证据,并证明自己的阳性结果是无意的,那么就应该减轻处罚。如果违规罪名成立,那么运动员的后勤辅助人员也应受到调查,并也要受到处罚。如果有运动员被强制服药的证据,那么对真正的违法者应适当加大处罚力度,而对运动员应适当减轻处罚。
最后,我们建议在所有国家都建立一个平等的制度,来解决有关的费用问题,以支持有关的宣传教育、药物检测和申诉事宜。建立一个集中的财政模式,来管理每个国家的每位运动员的平均费用,并资助那些低于富裕国家水平的较贫困国家。此外,还应建立一套制度,要对处罚决定的公正性、一致性和相称性进行审计,并为无力支付法律顾问费用的运动员提供广泛的法律援助资金。
体育圈有这么一句话:“查得出的是兴奋剂,查不出的就是高科技。”现代体育,本应是力量与技巧的较量,是人类挑战自我、超越极限的舞台。但兴奋剂的出现,让这美好愿景笼罩上一层阴霾。面对奥运会给个人带来的巨大名誉和社会声望,不少运动员依旧不惜付出身体健康的代价使用兴奋剂,因此,兴奋剂屡禁不止,反兴奋剂之路充满艰辛与挑战,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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