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长江已进入主汛期
长江江苏段持续处于高水位
船舶发生事故风险明显上升
下面小编分享两起
汛期典型事故案例
请大家
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案例一
2020年8月24日,“皖**”轮在锚地走锚过程中,先后与锚泊船“豫***”轮、“豫信货***”轮、“纬**”轮3艘船发生碰撞,并引发“豫信货***”轮与锚泊船“纬集**”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皖**”轮沉没、部分货物灭失,其它船舶不同程度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水域污染,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事发时附近水域,流速快且流量大,“皖**”轮锚泊前该轮未充分估计汛期水流对本船船位的影响,未提前落实汛期防走锚安全措施,以致走锚后不能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船位。
案例二
2024年7月8日,“国**”轮在泰州海轮锚地掉头出锚地过程中越过航道碰撞靠泊北岸泰兴***码头的“湘安***”轮,后触碰泰兴***码头。事故造成“国**”轮、“湘安***”轮及泰兴***码头不同程度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水域污染。
事故原因:事发时段附近水域流速快流量大,“国**”轮未能充分估计水流对船舶影响,掉头操作不当;该轮在发现难以完成掉头后,未及早控制船速,应急处置不当。
海事提醒
1.船舶提前做好水文气象信息收集工作;
2.开航前对本船航行、通讯、救生、锚机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3.保持正规瞭望,充分考虑自然物标被淹没、航标移位等异常情况,通过雷达、GPS等途径核对船位,注意观察水面状态;
4.航行时根据航道、水流等情况,采取安全航速航行;
5.锚泊期间勤测锚位,注意锚链受力情况,防止走锚;
6.靠泊期间关注水位、水流变化,及时调整缆绳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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