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来自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消息,日前举行的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昆明企业家日”。昆明成为全省首个、西部地区率先为企业家设立节日的城市。
昆明市工商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健康发展、高度关注弘扬企业家精神,一方面抓紧抓牢政治引领,充分发挥企业家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另一方面,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家予以荣誉激励,积极支持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参与各级劳模的评选和表彰,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选拔,切实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对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突出贡献企业、企业家进行了表彰,其中25户企业被评为“昆明市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突出贡献企业”、50名企业家被评为“昆明市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突出贡献企业家”,在全市起到了模范榜样作用。
目前,除广东省深圳市、浙江省温州市等地,以立法和文件的形式设立“企业家节”外,昆明是云南省首个、西部地区率先为企业家设立节日的城市,在充分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营造尊重企业家、理解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为设立“昆明企业家日”,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云南巨力集团董事长王国新连续六年提交《关于设立企业家节》的提案。此番获批设立,他表示,这是昆明市优化良好营商环境的又一体现,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家健康发展,为企业家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弘扬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精神。
目前,有关部门正围统“昆明企业家日”组织活动、开展工作,坚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支持企业和企业家实现更好发展,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昆明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昆滇经济
昆明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廖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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