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镇市第八批拟同意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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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维护培训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校外培训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内教发〔2022〕3号 )相关规定,现将以下拟同意设立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公示:

序号

机构名称

1

丰镇市丰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 7月 15日至 2024年 7月23日(7个工作日)。


丰镇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5日

来源:丰镇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