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公安局关于启动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东源县公安局决定从2024年7月16日起,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详见附件)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通过有灯控路口的,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抓拍,并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东源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1日
东源县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一览表 | ||
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设备地点 |
1 | 固定式设备 | 205国道2785公里600米(东源车管所路口) |
2 | 固定式设备 | 新一路交新河大道路口处 |
3 | 固定式设备 | 东江路交深业路路口处 |
4 | 固定式设备 | 205国道2766公里600米(灯塔镇梨园村路口) |
5 | 固定式设备 | 253省道84公里100米(灯塔镇医共体路口) |
6 | 固定式设备 | 229省道95公里350米交164县道0公里1米(船塘镇黄沙路口) |
7 | 固定式设备 | 205国道2763公里100米交146县道1公里900米(马田路口) |
1.205国道2785公里600米(东源车管所路口)
2.新一路交新河大道路口处
3.东江路交深业路路口处
4.205国道2766公里600米(灯塔镇梨园村路口)
5.253省道84公里100米(灯塔镇医共体路口)
6.229省道95公里350米交164县道0公里1米(船塘镇黄沙路口)
7.205国道2763公里100米交146县道1公里900米(马田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