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0日、7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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