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黄河记者获悉,山东将聚焦石化、钢铁、有色、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领域,对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研发、检测、用能、发输配电设备和配套软件系统、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购置费用(单项购置费在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此次政策覆盖行政区域不含青岛市。
从《通知》看,奖补资金支持范围是聚焦石化、钢铁、有色、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领域,围绕高端化跃升、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本质安全提升等实施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
从奖补力度看,山东将对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研发、检测、用能、发输配电设备和配套软件系统、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购置费用(单项购置费在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其中,承担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的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最高10%的比例执行。
哪些单位可以申报?从《通知》看,申报单位需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不含青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申报项目需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承担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的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可适当降低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500万元。项目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取得了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企业与供应商签订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在2023年4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发票,并将资金划付至供应商账户。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山东工业企业,可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地方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逐级联合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从申报时间看,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于7月26日前将联合申报文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企业年度内只能选择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的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已获得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政策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通知》提出,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记者:黄敏 编辑:曹梦佳 校对:刘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