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卡集团向关联方成都风明科技低价出售导流业务,价格为约288.7万元。
2.导流业务收益在2021年-2023年8月分别为2.06亿元、1.81亿元、6684.2万元,占总营收比例分别为70.47%、92.67%、93.45%。
3.由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优卡集团导流业务收益下降,为规避监管风险,决定剥离该业务。
4.然而,优卡集团导流业务涉及用户信息流转,存在合规性风险,且数据流量获取成本迅速提高。
5.优卡集团表示,已剥离导流业务,不会就任何贷款产品增加信贷或承担任何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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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张林霞 近日,YocGroup(优卡集团)在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独家保荐人为民银资本。
招股书显示,优卡集团是中国最大的金融居间机构科技服务商,通过自研SaaS平台“融享客”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帮助金融居间机构拓展和激活客户群,实现业务流程数字化,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优卡集团最早于2018年通过优卡信息科技在中国境内从事导流业务。成立之初由鲁圳、郑冀川分别持股60%、40%。经过数轮增资和股权变动后,鲁圳、陈双飞、周德尧、郑冀川4人做为联合创始人,分别持股60%、15%、15%、10%,4人还按照各自股比例成立了优卡优投,对优卡信息科技进行控制。
瞅准中国金融机构信息科技服务市场变革的机遇,优卡集团开启第一轮业务扩张,相继成立优卡数信、优卡数财、新信算力等子公司,并推出了自研SaaS平台融享客,从事提供精准营销服务及业务管理解决方案。
随着2019年郑冀川的离开以及陈双飞从一线管理退下,优卡信息科技逐渐淡出主营业务,优卡集团迎来第一次重组,优卡数信成为主要营运公司,并全资拥有优卡数财、新信算力。同时,郑冀川进一步将持股主动减持至4.9%,不足5%也意味着,其做为小股东不再需要披露减持计划;相对应鲁圳持股增至70.1%,拥有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2022年1月起,鲁圳开始安排优卡集团的上市重组,包括成立境内营运平台优卡优科,出售导流业务、剥离优卡信息科技相关业务,引入外部投资人,搭建境外控股架构,进行股份拆细等,到2024年5月,完成了目前的上市架构,递表港交所,成为今年以来第11家递表港交所的SaaS企业。
2022年1月,优卡集团注册成立了营运附属公司的境内控股公司优卡优科,并由优卡香港全资持有。2023年8月,将导流业务以约288.7万元价格出售给了成都风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风明科技),风明科技由郑冀川持股99%。
出售导流业务,将优卡信息科技移出报表是优卡集团重组的重要一环。优卡集团的导流业务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在线消费融资平台,用户在其App上一站式选择由不同第三方在线消费融资平台提供的消费贷产品后,将被导流至相应的消费融资平台,优卡集团则从中向消费融资平台收取服务费。
2021年-2023年8月,优卡集团导流业务收益分别为2.06亿元、1.81亿元、6684.2万元,其中导流服务收益分别为1.45亿元、1.67亿元、6246.6万元,占比70.47%、92.67%、93.45%;对应净利润2022年同比下跌跌49.3%,2023年前8月亏损1817.7万元,不过同期累计依然实现了8525.8万元的净利润。
优卡集团称,近年来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加剧,导致在线消费融资市场增长放缓,其导流业务收益下降溢利减少,财务表现于2022年开始恶化,为精简公司架构、调整业务组合,剔除并出售了导流业务,2023年8月起不再经营该业务。
在解释中,优卡集团将出售原因重点放在了业绩下滑,但显然,监管对消费贷的整治和规范才是导流服务这一“现金奶牛”业务被低价出售的根本原因,剥离该业务也可以更好的规避监管风险。
虽然从法律层面说利率不超过24%放贷和导流并不违规,目前市面上快手、美团、饿了么、抖音、百度、新浪等流量平台均有为贷款产品导流的业务,但导流涉及到用户信息的流转,存在合规性风险。
作为导流方,优卡集团并不具备放贷资质,只能选择向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输出流量,而且其流量来源不少为花钱购买,更加有了“倒卖客资”的嫌疑。2021年-2023年8月,其数据流量获取成本在其营运开支中所占比例最大,分别达9989.2万元、1.22亿元、7833.4万元,是同期导流业务净利润的1.46倍、3.51倍、4.31倍。这也说明强监管下,单位利润的获客成本在迅速提高。
招股书中,优卡集团还特别说明了导流业务与现有业务SaaS解决方案的差异,意图进一步撇清关系。但同时表示优卡信息科技已向优卡集团转让被视为本集团营运所需及有关的所有营运职能,以及若干软件版权及商标,已剥离App并不会就任何贷款产品增加信贷或承担任何信贷风险。截止2023年8月31日,优卡信息科技相关业务的资产净值约15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