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同意和解、法院终结执行,聚力文化1.8亿元债务须年内还清

瑞财经 徐迪 7月10日,聚力文化(002247.SZ)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深圳中院认为:北京腾讯与聚力文化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因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较长,本案可先予终结。
深圳中院裁定如下:终结对本案的执行。聚力文化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成就时,北京腾讯可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或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
据悉,2019年北京腾讯向深圳中院起诉聚力文化、美生元及天津点我,请求判令天津点我向北京腾讯支付广告费用2.64亿元及至还清之日的违约金;同时,请求判令美生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聚力文化对美生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尽管聚力文化并不认同承担连带责任,主张美生元与聚力文化财产独立,但最终一审、二审判决中,聚力文化均被判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后续由于北京腾讯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中院在2023年9月13日划扣聚力文化银行账户内的存款55.58万元,并裁定强制拍卖、变卖聚力文化持有的若干公司股权以清偿债务,其中包括该公司的重要营收来源帝龙新材料。
2024年2月,聚力文化与北京腾讯签订协议,向北京腾讯支付了3000万元执行款,并约定以本金2.61亿元及利息3800万元的总和金额为限进行和谈磋商。
5月20日,聚力文化公告,与北京腾讯在深圳中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据此,如聚力文化按约足额向北京腾讯支付1.8亿元以偿还债务,北京腾讯将自愿放弃其余债权。
截至目前,公司与北京腾讯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书》在正常履行中。北京腾讯已收到聚力文化支付的款项共计3055.58万元,余下款项将分期支付,具体安排为: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1444.42万元;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5500万元;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4000万元;以及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的4000万元。
聚力文化成立于2000年1月,是一家专业从事装饰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了移动游戏等文化娱乐业务,主要包括:移动单机、网络游戏的研发、发行及运营;移动广告分发业务,移动广告代理投放业务等。
公司目前注册资本8.5亿元,第一大股东为姜祖功,持股比例10.09%;实际控制人为其子姜飞雄及其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