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7省作案的“电线大盗”被桃江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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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

县公安局公布破获一起全国流窜盗窃案

该名犯罪嫌疑人流窜7省

作案30余起

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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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陈某明指认犯罪现场  邹世强 摄


6月27日,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接到符女士报警,称其放在新房里装修用的4捆电线被盗。


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符女士介绍,她于两天前将用于装修房子的电线放置在新房家中,今日来到新家后发现电线被盗,造成经济损失2000余元。


民警将走访调查、现场勘查等案件线索上报侦查实战中心,中心民警迅速开展综合研判分析,很快锁定来自福建省漳州市的陈某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3日6时许,在网安大队的支持下,刑侦大队、凤凰山派出所民警在长沙市望城区,现场抓获正在物色下一盗窃目标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明。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明因沉迷于网络赌博负债数十万元,在其从事装修期间发现电线值钱又好卖,且业主通常将钥匙放置在附近消防栓等处,安保措施不足,于是萌生了以盗窃填补亏空、维持生计的想法。自2024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明在某网络租用平台租借车辆先后流窜广东、安徽、山东、江西、江苏、湖北、湖南等地,专挑新建小区盗窃装修房内的电线并售卖,已查明作案30余起,盗窃电线销售获利12万余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陈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讯员:邹世强

编辑  张红莉
审核  刘   琦  
监审  卢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