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雪晨快递有限公司因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被处以警告

泰兴市雪晨快递有限公司因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被处以警告

2024年06月28日,泰州市邮政管理局就泰兴市雪晨快递有限公司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泰兴市雪晨快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亚琴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南路1308号

品牌:申通

二、案由

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

三、主要事实

经查,该单位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

四、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该单位7日内整改完毕

承办单位:泰州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