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0日讯 7月10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滨州市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兵,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兴华,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占铎,介绍滨州市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张占铎介绍,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对象为凡是2023年12月31日前在滨州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需要进行年报。
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信用修复方式,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或者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根据原因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补录、修正等,并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申请材料已经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优化,企业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等相关修复资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