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身体不适,就医后确诊为脑干出血”,饿了么官方:在沟通解决

在办公室工作时,因身体不适从椅子上滑落,送医后被确诊为脑干出血。宝鸡市民张女士说:“我爱人胡先生原来是饿了么宝鸡高新站点的负责人,入职后公司没有为他缴纳社保,现在治疗费用无力承担,我觉得我丈夫是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所以公司要负一定责任”。
“工作时身体不适被确诊为脑干出血”
“公司从未缴纳过社保”
据张女士回忆,2023年10月份,胡先生与饿了么宝鸡运营中心新的代理商重新签订了合同,担任宝鸡高新站点负责人,因工作原因,作为站点负责人的胡先生长期熬夜、全年无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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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说,今年4月5日晚上8时左右,胡先生正在办公室工作时,突然身体不适,从椅子上滑落后送往医院,就医后医生说因为血压比较高导致脑干出血。“我丈夫以前并无高血压相关病史,可现在却因为脑干出血从4月5日住院治疗至今,花费了近8万元。入职时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现在后续康复治疗费用我家无力承担,我认为我爱人突发疾病时是在工作期间,所以饿了么宝鸡运营中心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与饿了么宝鸡运营中心的负责人梁先生沟通多次无果”。
胡先生告诉记者,“我入职饿了么宝鸡运营中心已经有六七年时间了,先后做过送餐骑手、物流经理和站点负责人,但公司从未为我缴纳社保,只听说公司买了一份意外险,但我从来没有见过”。
饿了么公关部:正在沟通解决
7月10日,记者来到饿了么宝鸡运营中心,负责人梁先生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在饿了么宝鸡运营中心,记者见到了饿了么陕西区域负责人高先生,高先生称不接受采访,由饿了么公关部随后给记者回复。
7月10日下午5时左右,记者接到了一名自称饿了么公关部工作人员的来电,其称目前正在与胡先生进行沟通解决,后续会给记者回复处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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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构成工伤
建议鉴定后划分责任
对于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依据《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如实列支。员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上述法律规定表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是缴费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
赵良善表示,《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而就本事件而言,胡先生工作期间被诊断为脑干出血,属于自身突发疾病,只有自身突发疾病死亡的,才构成工伤,所以胡先生的伤情不构成工伤。
赵良善强调,尽管胡先生的伤情不构成工伤,但是其突发脑溢血,或许和工作强度大、工作劳累有关,这就需要对胡先生脑干出血疾病与其工作强度大、工作劳累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诱因有多大予以司法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判定饿了么宝鸡运营中心的责任大小。
赵良善建议,胡先生可以人身伤害纠纷为由诉至法院,由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予以司法过错鉴定,对胡先生脑干出血疾病与其工作强度大、工作劳累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诱因有多大进行鉴定,继而划分责任,由法院依法裁判。
华商报记者 董晓明 编辑 薛创宇 陈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