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我有个情况想咨询,我的母亲在我婚后为我(唯一女儿)购置一套房产,房产名目前是我母亲,我婚后一直在这个房子居住。现在家里的小孩即将升小学,孩子和孩子爸爸在一个户口上,他们两的户口和房产同属一个街道办,我和我母亲的的户口是外地的,这种情况属于就近入学吗?入学时手续会麻烦吗?
回复部门
离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4-07-0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核查,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尚未开始,根据《离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全区中小学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根据学位情况分批次进行审核录取:对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实际居住的优先安排;法定监护人租房居住的,视片区内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不得择校。户主或房产证所有人是隔代亲属的(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属同户同住的,安排在房产地址对应服务学校审核入学。
关于“离石区幼升小就近入学”等具体问题敬请来信人在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开始后关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