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日喀则市转办第三批信访件

7月8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日喀则市转办第三批信访举报件3件,均属来电举报。按主要污染类型分,水污染1件;固废、大气污染1件;固废、大气、生态破坏1件。按行政区域分,江孜县1件、谢通门县1件、昂仁县1件。

截至7月8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信访举报件8件,已全部交办到位,相关单位(部门)正在积极办理中。按照自治区督察组要求,信访案件办理情况5天内反馈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附件:第一批至第三批转办信访案件问题清单



主编:高斌
编审:洛桑扎西
编辑:陈梦华
来源:市配合督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