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她在家中离奇死亡,凶手竟在窗外留下六件内衣| 衣帽间的偷窥者案

还记得在BBC的《神探夏洛特》里,有一集福尔摩斯提到,在很多的刑事案件中,我们应该关注的不是案件那些耸人听闻的部分,而是从因到果, 一步一步,揭露真相的推理链。那才是案件中,最值得关注的一面。
今天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案子,一个单身女性在自己的公寓被害,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令整个社区震惊和不安。警方最终通过抽丝剥茧建立起推理链,最后收集到DNA证据才找到关键线索。
01
21岁的斯蒂芬妮·贝内特从商学院毕业后,在北卡罗来纳州的IBM分部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人生才刚刚展开。
图片斯蒂芬妮·贝内特
2002年5月的一天,公司里的同事却发现她没有按时来上班,甚至直到下午也没有她的消息。虽然年轻,斯蒂芬妮却是个相当靠谱的人,所以大家开始有些担心,她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公司的人联系上斯蒂芬妮的家人,他们立刻赶到她一个人租住的公寓查看。
斯蒂芬妮所住的公寓从外面看没什么异常,管理人员用钥匙开门进去一看,却发现她躺倒在卧室的地毯上,早已经没有了呼吸。
02
斯蒂芬妮家的大门上没有被破坏的痕迹,管理员也是用钥匙正常开门进入,这说明要么是斯蒂芬妮认识凶手,主动给他打开了房门,要么凶手是通过其他的方式进入了房间。
斯蒂芬妮的房间位于公寓的一楼,很快警方就发现,其中一扇窗户外的纱窗被人卸下,所以很可能是凶手从这扇窗户钻进了屋里。
房间里的摆设看起来都还与平时一样,既没有丢失财物,也没有被翻找过的痕迹,说明凶手进屋并不是为了谋财。
但奇怪的是,在次卧的衣帽间里,警方发现了一个玻璃杯,杯子里还有半杯水。一盒纸巾,和一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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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斯蒂芬妮家窗外的灌木丛中,警方发现了一个塑料袋,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是六条女人的内衣裤,像是凶手在离开的时候匆忙落下。但奇怪的是,没有一条是属于斯蒂芬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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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没有在屋内发现任何属于陌生人的指纹,这也就意味着,凶手可能戴着手套。而且他还特别彻底地做了清理,房间里没有留下任何毛发纤维等痕迹,就像没有外人来过一样。
警方意识到,这绝对是个有经验的老手。
03
电话记录显示,斯蒂芬妮那天晚上曾经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电话的那一端是她在外地的男友。两人一直聊到了晚上8,9点。
图片斯蒂芬妮和小男友
法医在对斯蒂芬妮做了尸检后证明,她的死亡时间大概是半夜12点左右。
小男友虽然是异地,但开车过来也只需要4个小时。所以如果挂了电话立刻赶过来作案,仿佛也来得及。
但是所有人都说,他们俩感情很好,几乎从不吵架,而且小男友提供了确凿的不在场证明,警方也就暂时排除了他的嫌疑。
在斯蒂芬妮的脖子上,有一道非常明显的勒痕,警方立刻判断她的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也就是被人为勒死的。
刚毕业不久的斯蒂芬妮性格很开朗,但也是个乖乖女。平时除了上班和与朋友们的正常交际之外,几乎找不到有任何不正常的点,属于“低风险人群”,她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没有吸毒或者酗酒的习惯,平时交往的也是普通的人群。
所以谁会对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姑娘下这样的毒手呢?
这时警方从她的电脑里发现了一封邮件。
就在她被害的几个星期前,她给朋友发送了一封电邮,提到说自己非常害怕。
斯蒂芬妮租住的本来是个很平静的小区,这个区域周围有好几个公寓,平时治安都很不错,这也是作为单身女孩子的斯蒂芬妮,为什么选中这个地方的原因。
可是几天前,有个邻居专门来告诉她,有天晚上看到有个黑影扒在她的窗户前往里偷窥。邻居当时大声喝问那个人,那个人立刻就跑掉了。
邻居特意来提醒斯蒂芬妮,格外小心一点。
虽然斯蒂芬妮自己没有觉察黑影的窥视,但她已经紧张得好几个礼拜都睡不好觉了。
这个偷窥的人,是否跟那几条内衣有关,是否就是杀害斯蒂芬妮的凶手呢?
04
这封邮件的出现,给警方带来了新的启发,遇到这种情况,调查就需要调整方向。之前集中在调查斯蒂芬妮的社会关系上,希望通过生活中的关联找出可能的嫌疑人。
但如果是扒窗沿的偷窥犯,这意味着凶手很可能是随机犯罪,要找到嫌疑人的难度瞬间大了许多。
也意味着凶手也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个时刻,继续犯罪。
在警探们正一筹莫展的时候,收到了法医送来的尸检报告,报告上提到,斯蒂芬妮在死前曾经遭受过性侵,她的身体里发现了凶手的DNA。
警探们精神为之一振!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这个凶手清理了自己所有的痕迹,说明他很有可能之前就曾经有过犯罪记录,现在有了他的DNA样本,也就给调查打开了一扇大门。
然而,警探把他的DNA样本输入进北卡州甚至全国的DNA数据库,竟然没能找到一条符合的记录,说明这个凶手之前没有过犯罪记录。
接着警方来了个狠的,直接收集了斯蒂芬妮认识的所有男性亲友的DNA,前前后后检测对比了超过250个人,结果依然是一无所获。
警方意识到,这是一个极其狡猾且富有经验的凶手,在这之前从未被抓到过。
于是他们决定,发动群众。
05
警探们开始以斯蒂芬妮家为圆心,在小区里挨家挨户敲门,询问群众们是否曾经注意到有什么奇怪的人,或者奇怪的事。
斯蒂芬妮的死对当地社区的震动很大,所以群众们都十分配合警方调查。
这一问,还真问出了线索。很多人都提到,他们曾经见过一个高个白人在附近鬼鬼祟祟地出没。这个人身材偏瘦,总是穿着一件帽衫,遮住了头脸。
有个邻居还说,她在遛狗的时候,亲眼看到了这个人站在一楼的窗口往里看。
在邻居们的七嘴八舌的帮助之下,警方的专家画了一副嫌疑人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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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说这人比较瘦削,看起来大概20多岁,个头比较高,接近1米8,戴着眼镜,喜欢戴个棒球帽,或者穿着件帽衫。
警方把这个嫌疑人画像发给了当地的电视台和报社媒体,很快,提供线索的电话铺天盖地地涌来。
但是在上百条线索中,只有一条看起来有点戏。
这个提供线索的人说,在他家附近住着一个性侵犯。这个性侵犯外表和年龄都与嫌疑人画像有些接近,他总是独来独往,见到人就溜边走,行为十分可疑。
警方顺着线索一查,发现那是一个登记在案的性侵犯。没想到警察刚刚上门,这个性侵犯就非常干脆地主动提供了自己的唾液样本,对比之后就被排除了嫌疑。
于是调查陷入了死胡同。
警探们不肯死心,决定重头开始,一定有什么是在调查过程中不小心漏掉的信息。
06
他们回到案发附近继续敲门,这一次,一个邻居忽然想起了一个新的信息。她说她曾经见过这个男人在很晚的时候,牵着一只狗在小区里遛狗。
因为天色比较黑,她看不清那个男人的脸,只记得他比较瘦高,低着头,给人感觉比较奇怪。
可是因为路过匆忙,她压根没有仔细看这个男的,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还有什么别的其他特征。不过--
女邻居忽然眼睛亮了一下:我还记得他遛的是一条大狗,那是一条黑色的罗纳威犬,特别威风。
她记得这个男人牵着狗从小区外慢慢走近过来。
这...意味着这个男人可能是住在附近的其他小区里,借着遛狗的机会,窜到了这一边来。
警方意识到他们之前的调查出了问题。之前他们都集中在斯蒂芬妮所住的小区附近展开调查,但如果这个人是外面来的,那调查范围就需要再度扩大。
于是他们拿着狗的描述特征,跑到隔壁的几个小区挨个询问。
而这次有了狗的信息,其中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员也想了起来,啊,是有这么个人,他的名字叫德鲁·普兰滕。
大家都没有记住人,而都是记住了狗。
但此时这个德鲁已经搬走了。
35岁的德鲁倒是没有犯罪记录,但大家都对他印象感觉怪怪的,他为人极其孤僻,见人都躲着走,所以谁都跟他不熟。
图片德鲁·普兰滕
在斯蒂芬妮案发后,德鲁几乎是第二天就从小区搬走了。
07
可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既然他是为农业部工作,那就是政府的公务员,一找就能找到。于是警探来到农业部的办公室,约德鲁见了一面。
见面的时候德鲁显得倒是并不紧张,但也不怎么配合。他的态度非常冷漠,直接拒绝回答问题:“从来没有听说过斯蒂芬妮的名字,不知道她是谁。”
这怎么可能呢?警探知道他在撒谎。
因为在斯蒂芬妮死后,警方的调查如此密集,她家公寓附近方圆100里的人都听说了这个案子,他这么急着否认,反而暴露了心虚。
警探说,那能不能请来警局接受一下问讯?
德鲁立刻摇头,不,没时间,也没兴趣。
警探说,那你能不能提供一份DNA样本?咱们对比一下,排除一下嫌疑?
德鲁的身体肉眼可见地抖了一抖,他沉吟了片刻,然后反问:“我必须要给吗?”
这下轮到警探沉默了。
因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警方是无权要求公民提供DNA样本的。
但反过来说,如果谁拒绝,那他也很可能就是凶手。
现在德鲁不肯自愿提供DNA样本,事儿就比较麻烦,警探必须要通过检控官找法官要一份法庭令才行。
老实说德鲁长得跟那张嫌疑人画像一点儿都不像,也没别的证据真的指向他,所以法官肯定不会同意给这个法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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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警探们就必须用其他的合法方式来弄到他的DNA样本了。
08
鉴证室的专家听说之后,提了一个小建议:不如你们去翻他的生活垃圾,没准儿里面就有他用过的鼻涕纸。
警探们还真的在德鲁附近设下了埋伏,随时准备捡他丢出来的垃圾。他们在他家附近安营扎寨,耐心地守在垃圾箱前严阵以待。
但德鲁仿佛知道警方的计划,他极其小心,从家里丢出的生活垃圾全都清理过,平时外出也都特别讲究,从不乱扔东西。几个星期下来,警方硬是一个含有他DNA样本的证据都没有找到。
负责跟踪他的警探急了,决定抛弃守株待兔的计划,他们开始跟踪德鲁,德鲁走到哪儿,他们就跟到哪儿,盯着看他什么时候不小心丢出个垃圾,他们就立刻扑上去。
终于,有一天他们跟着德鲁来到一个餐馆,这下总有机会了吧?
没想到的是,德鲁也很绝,他点的全是用手拿着吃的食物,这样基本就不沾刀叉。就连中间去上厕所的时候,他居然会从饮料中取出吸管随身带走。就连拿来擦嘴的纸巾,他都顺手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真是不给警探们留一点念想。
然而百密一疏,吃完正餐后,德鲁没忍住点了个香蕉布丁,这个布丁软趴趴的就没法拿手捞着吃了,必须文明地使用小叉子。
但是德鲁很淡定,他悠悠地吃完了布丁后,用餐巾纸反复擦拭小叉子,擦了有5分钟之久。
然后他看了一眼守在门外的警探,挑衅般把小叉子留在了餐盘了。
他前脚离开餐馆,警探后脚就进去拦住了正要收拾桌子的服务员,小心翼翼地捡起小叉子,放进了证物袋。
鉴证师拿到小叉子之后,就开始了提取DNA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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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是,即使德鲁反复擦拭了小叉子,他还是没能彻底清除掉上面的DNA。
坏消息是,这家餐馆的清洁卫生工作很成问题,小叉子上不光发现了属于德鲁的DNA,居然还发现了好几个属于别人的DNA,这说明这把叉子可能被人用过之后,洗都没洗就又拿来给下一个人用了。而且还是重复使用...
在小叉子上,有一个特别充分的样本,居然是属于一个女性。还有一个非常微弱的男性样本,被拿来与斯蒂芬妮身体里发现的精液对比--
部分吻合!!
可惜遗憾的是,这样的话,法庭不能接受对比结果作为证据。但这个结果告诉警探们,这个方向是对的,德鲁就是凶手,他们只需要找到一个真正的DNA样本。
这时有个警探忽然想到,德鲁是为农业部工作,那他的办公室就属于政府管辖范畴,这样他无权拒绝警方搜索他的办公室!
虽然德鲁平时格外小心,但是在办公室里,避免不了留下些许痕迹。他绞尽脑汁地从不用办公室的纸杯喝水,也不吃东西,但警方居然在电脑屏幕上,收集到了几处完整的DNA样本。
显然,德鲁打喷嚏的时候没有捂住嘴。
这一次,他终于逃不掉了。
09
警方分析,德鲁可能是在平时借遛狗的机会,在周围不同的小区溜达,寻找目标。
在案发的那天晚上,他偷偷地进入了几户人家,偷了几条女人的内衣裤,但他的内心并不满足,最后在来到斯蒂芬妮家的时候,选中了她作为下手的对象。
他应该是在斯蒂芬妮回到家之前,就钻进了她的房间,躲在次卧的衣帽间里。
还记得那个衣帽间里放着一杯水和一个电话吗?
所以斯蒂芬妮回到家后,跟男友打电话的整个过程中,都有一个男人躲在角落里默默倾听她说的每一句话,在她笑着跟男友聊天的时候,那个男人却在隔壁的房间里,一边喝水,一边静静地等待着动手袭击的机会。
那个场景想想就恐怖。
警方正式逮捕了德鲁,然后搜查了他住的公寓,他们大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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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鲁家,堆了整整一面墙那么多的色情碟片和杂志,各种撬锁的工具,锋利的匕首,还有好些被拆开的信件。
但那些信不是写给他的,而是写给一个住在密西根蓝思市名叫丽贝卡·胡斯曼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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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德鲁没有结过婚,他甚至没有过女友,更别提跟别的女人同居,所以他为什么会有寄给丽贝卡的信?而这个丽贝卡又是什么人?
这些信上的日期标记是6年前,一查之下,警方发现这个丽贝卡其实是个死人。
她已经死了6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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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韩庄

透过案件探究人性之恶 善恶皆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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