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荷塘公安接到群众报警称
自己在某商场4楼女厕如厕时
被陌生男子闯入偷窥
当时自己正在上厕所
忽然听到有人在女厕内蹑手蹑脚地走动
因之前她曾在网上看过
有女性在公厕如厕时遭偷窥
于是便提高了警惕
用自己的手机对准门缝拍摄取证
发现一男子正在女厕内
来回踱步偷看自己如厕
她立马大声呵斥
该名男子慌张起身逃出了厕所
接到报警后,荷塘警方迅速开展调查
在分局“情指行”中心合成作战指挥调度下
成功抓获嫌疑人李某
李某对其多次偷窥、侵犯他人隐私的
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已被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女性朋友一定要注意防范
一旦发现偷拍、偷窥、侵犯隐私等行为
不要害怕、不要犹豫
及时报警
株洲公安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全力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丨荷塘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