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狗打架,一方主人为劝架踢伤对方狗,要赔吗?法院这样做

 “我觉得你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这句道歉说不说都无所谓了!”近日,在一起因狗打架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调解现场,在调解的最后,原告吴女士看到被告陈先生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妥之处,只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承认,遂脱口而出了这句话。
出人意料而又令人欣慰的是,陈先生听到这句话后,仍然真诚地为自己的莽撞行为郑重向吴女士道歉:“虽然你说已不需要,但我的确欠你一句对不起。”
这一回,双方笑着一起走出法庭,承办法官杨瑞虹也如释重负。
事情还要从五个月前说起。吴女士与陈先生本是广东同一个小区的邻居,均为爱宠人士。一天,吴女士带着爱宠柴犬阿七在小区绿化带散步,陈先生的爱宠金毛小黑径直向阿七冲来,后两只狗扭打在一起。
当时,双方主人发现后,为阻止两狗因撕咬受伤,吴女士立刻将狗绳牵起,试图将两狗分开,而陈先生则直接抬脚踢向阿七头部。吴女士劝阻陈先生不要踢狗,建议他将狗绳牵起,分开两只狗。但陈先生未听劝阻,仍然用脚使劲连续踢向阿七头部,导致阿七软组织损伤,之后,吴女士为阿七治疗花费了750元。
吴女士报警后,双方经调解未果,吴女士遂诉至深圳光明区法院,请求判令陈先生赔偿其为自家狗支付的检查费用,并向吴女士赔礼道歉,道歉声明须发布在双方共同所在的宠物群。
本案庭审中,杨法官发现该案案情简单、标的不大,虽然吴女士要求陈先生支付检查费用,但化解双方矛盾的关键在于“解心结”而非“赔金钱”。
双方对此事的理解截然不同,吴女士认为陈先生在其已经进行劝阻的情况下仍然脚踢阿七,在民警组织调解和双方后续沟通时,仍然态度蛮横、拒不认错,必须向其赔礼道歉;而陈先生认为其脚踢阿七只是防止自己的狗被咬伤而采取的保护性措施。该行为没有错,无须赔礼道歉。
杨法官发现,依照法律规定,陈先生并未对吴女士进行侮辱、辱骂等行为,不构成要求陈先生赔礼道歉的法律要件。该案若依法判决,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可能都会不满,陈先生更是难以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在后续生活中可能还会采取同样的过度暴力行为去阻止冲突;另一方面,吴女士认为判决结果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心中依然会因“公平正义”没有得到伸张而感到愤愤不平。
在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后,杨法官展开了耐心调解。双方均为爱宠人士,应该能够理解对方想要保护爱宠的迫切心情。陈先生保护自家狗不被咬伤与吴女士想为自己的宠物“讨回公道”,皆出自爱宠之心。陈先生的暴力不但无法解决问题,反而横生枝节。此外,双方本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更应相互理解、守望相助,学会换位思考,尊重他人合理主张自身权利的自由,矛盾不因事“小”而不“存”,法律亦不以事“小”而不“决”。
一番说理后,陈先生意识到,对方并没有“小题大做”,遂同意赔偿吴女士750元治疗费用,而吴女士,也觉得自己有点儿“斤斤计较”,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放下心结、握手言和。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深法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