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现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说明及修改前后对照文本的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布(详见黔西南州人大网:https://qxnrd.gov.cn,立法工作栏),并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2024年8月5日。
二、意见建议请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通信地址:兴义市遵义路24号
邮编:562400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