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等,青岛鸿德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被罚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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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对青岛鸿德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及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摘要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岛鸿德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1MA3Q6HHP87
法定代表人:
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胶综法罚决字〔2024〕第002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保执法
违法事实:
施工单位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罚款金额(万元):
1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02
处罚有效期:
2027-07-02
公示截止期:
2027-07-02
处罚机关: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