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属地各网站也依法依规自主受理各类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如近期,一企业向某社交媒体类网站举报,反映其平台用户账号涉嫌假冒、仿冒该企业官方账号,引起他人混淆,侵害企业权益,且易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涉事网站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公司营业执照以及变更(备案)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判定该账号确为仿冒,已对账号进行重置。
我中心提示,进行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时,请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能够证明举报事项内容的有效证据性材料(如: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主管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源发新闻媒体出具的撤稿函等),也可参照《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引》提供相关材料。
链接如下:
http://www.bjjubao.org.cn/2023-09/14/content_44905.html
我中心将继续指导属地网站进一步优化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措施,提高企业举报维权时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优化地方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