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关于对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实施奖励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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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实施奖励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本地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动员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弘扬社会正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提供和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是向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举报沙坡头区域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胞、华侨)或外籍人士,符合本办法奖励规定的,予以奖励(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及其他在公务活动中发现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举报发生在中卫市沙坡头区或涉及中卫市沙坡头区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

(二)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

(三)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关键作用;

(四)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

二、奖励标准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的沙坡头区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破获电信诈骗案件、抓获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举报进行非法引流(QQ拉人进群、支付宝拉人进群)等为电信网络诈骗实施提供帮助的线索,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100元至500元;

(二)举报架设GOIP、VOIP、“猫池”、“多卡宝”“手机口”等群呼设备进行违法犯罪的线索,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100元至500元,对每案抓获2名(含2人)以上的涉诈违法人员,每增加1人追加奖励人民币100元至500元,每案最高奖励1000元;

(三)举报组织、招募、诱骗他人偷渡到缅甸、柬埔寨、阿联酋、金三角等境外从事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100元至500元,抓获3人(不含3人)以上团伙的,每增加1人追加奖励人民币100元至500元,每案最高奖励1000元;

(四)举报收购、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和营业执照并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抓获的嫌疑人个人涉电话卡20张以上或银行卡5张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涉对公账户、营业执照一套(含)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

(五)举报“跑分”(洗钱)窝点线索,打掉一个窝点奖励人民币100元至500元;打掉2个窝点以上(含2个)的,每增加1个窝点追加奖励人民币500元,最高奖励2000元;

(六)举报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在逃人员线索,每抓获1名逃犯,奖励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

(七)其他情形应予奖励的,视情奖励;

(八)本条规定的奖励不做累加,按最高奖励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55-7691061或0955-7691110;

2、来信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8号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3、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8号沙坡头区公安分局304办公室。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奖金以举报人提供的保密方式进行支付。同时举报人有虚假举报、陷害他人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正告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人员,要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公安机关对拒不投案或负隅顽抗的违法犯罪分子将依法严惩,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打击报复举报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负责解释。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