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全额缴费
7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筹资标准(含财政补助标准)全额缴费,即1220元/人。缴费后,参保人员将享受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医疗保障待遇。记者从哈密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对象是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各级政府补助及个人缴费两部分构成,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财政补助为840元/人。据哈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毅介绍,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享受国家、自治区、县(市)财政共840元的补助。若在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缴费,则需要等待一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等待期内的医保费用不予报销。而自2024年7月1日起,本年度新参保或未缴费人员(除特困、低保、脱贫户、三类户及新生儿外),将不再享受财政补助,需按全额1220元缴费,并等待一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通过智能POS机,持缴费人身份证、银行卡(任意银行卡)在乡镇、社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