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品粤品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324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品粤品食品有限公司因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警告并罚款324元。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市品粤品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过进行详述。

深圳市品粤品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条,构成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对于此次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做出了警告并罚款324元的决定,并对其违法所得进行了没收。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品粤品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KM0P2D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EKM0P2440300201484116


法定代表人黄文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龙处罚〔2024〕平南105号
违法行为类型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罚款。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324元;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万元)0.0324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61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02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