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横沥奇峻五金加工店(个体工商户)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被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5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店的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王某锋)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经过进行详述。
东莞市横沥奇峻五金加工店(个体工商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元(5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莞市横沥奇峻五金加工店(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1900MAD1AU8B92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门国忠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横沥)应急罚〔2024〕应急股-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1、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王某锋)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02 | ||||
处罚机关 |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