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国东印刷有限公司因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被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东莞市国东印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这一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项,构成了违规行为。因此,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作出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73.76元,并处1万元的罚款的决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莞市国东印刷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BPFMBNX7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国平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东城)文综罚字〔2024〕第1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 ||||
违法事实 | 东莞市国东印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 ||||
处罚依据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 ||||
处罚类别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处罚内容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73.76元,并处1万元的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77376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02 | ||||
处罚机关 |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