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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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创业人员,充分发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规定,现就办理崇信县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创业补贴支出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10%以内安排使用”的规定,2024年全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计划100人。

(一)补贴对象:2020年1月1日以后至2023年6月30日以前,于法定退休年龄内在我县辖区内首次(第一次工商注册时间)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生必须是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下同)。

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本年度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含自主农民创业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见习生、在岗支企生、失业金在领人员、申请省外务工交通补助、享受财政工资人员、本年度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创业人员不能予以申请。

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对建筑业(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KTV、棋牌室、酒吧、台球、茶艺等)、广告业(营业执照含广告字眼)、桑拿、美体按摩、美容美甲、足浴、网吧、氧吧等不属于本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已享受过补贴的人员不能再次申请。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县人社局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初审(指经营实体所在地)创业人员申请补贴资料的真实性,加具意见签字盖章后,由本人提交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县人社局二楼207办公室),县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组织专人对经营场所、营业情况逐户进行实地核查,并留存影像资料。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县门户网站、崇信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本人农商银行社保卡或农商银行卡账户。(账号和户名必须与本人提交的资料一致)。

三、申报资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限崇信户籍),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见附件,下同);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下同);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6页);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下同);

5.本人农商银行社保卡或农商银行卡复印件(A4纸,上半部分为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下半部分为银行卡有账号的一面);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下同)。

需为工商登记注册之日前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②城镇区域内“零就业家庭”的成员;③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⑤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⑥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限崇信户籍),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本人农商银行社保卡或农商银行卡复印件(A4纸,上半部分为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下半部分为银行卡有账号的一面);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三)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限户籍),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6.本人农商银行社保卡或农商银行卡复印件(A4纸,上半部分为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下半部分为银行卡有账号的一面);

7.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限崇信户籍),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5.返乡创业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劳务用工合同原件、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务工期间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

6.崇信县返乡创业人员证明(见附件)

7.本人农商银行社保卡或农商银行卡复印件(A4纸,上半部分为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下半部分为银行卡有账号的一面);

8.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五)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限户籍),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6.本人农商银行社保卡或农商银行卡复印件(A4纸,上半部分为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下半部分为银行卡有账号的一面);

7.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期限

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31日。办理时以本人提交的齐备材料为准,超过申报时限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以上所需资料,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崇信县人社公众号上自行下载复印,各类人员按申报资料说明将封面—1—8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相互转告,及时申报。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来源: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