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海志愿者
俗话说:“鸭朋友,鸡冤家”,意思是鸡与鸡之间容易产生针尖对麦芒的争斗。人们针对鸡好斗的特性,所以,专门组织斗鸡,作为一种娱乐活动。斗鸡之事在我国可谓“古已有之”。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周宣王就特别嗜好观看斗鸡,《庄子·达生》篇中就有所记载。”呆若木鸡“此成语,就出自斗鸡高手纪子答齐王问。由于雄鸡的好勇善斗、骁勇善战,在古代娱乐业极其落后的情况下,自然而然会引起嗜好娱乐业人们的关注和喜欢,因为斗鸡,也是一种民间极为方便的事情,而方便了也就易于普及了,因而是受众面广的一项普通娱乐活动。
记得,我在一次云南之旅的船上,就亲眼见到过斗鸡的血腥场面。导游为了让我们游客在较长时间乘坐游船的过程中解闷消遣,于是在船上用斗鸡给我们上演了一场精彩的节目。
一俟拉开帷幕,一对鸡冠像一团火的雄鸡,虎视眈眈、怒目圆睁,乌眼鸡似得你斗我我斗你地对峙着,“霓裳衣服大红冠,精神抖擞气昂昂”,翎毛奋张,炸成一个巨大的毛球,一幅“怒发冲冠”的样子。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一触即发。一只雪白,一只乌黑,三斤左右,俩鸡大小相差无几。当工作人员放开抓着它们的双手时,两只鸡,立即像吃了兴奋药、打了强心剂似的,都成了无所畏惧的战斗鸡,奋不顾身地扑腾起来。但见它们挺冠振翼,弓着腰身,伸着脖子,瞪着眼睛,竖着鸡冠,浑身的羽毛都蓬起来了,怒气冲冲地张开着翅膀,抖动着全身的羽毛,眼睛里充满血丝,你一爪子我一啄子地撕打起来:两脚一跳一跳,翅膀一扇一扇,“喔喔”一声一声,尖喙一啄一啮,在对方的身上、头上、鸡冠上暴风骤雨般地猛啄着,肆啮着,左一啄,右一叼,上一喙,下一嘴,我来你往,各不相让,杀得难分伯仲,拼个你死我活。它们没有棍棒的依凭,阙如长矛的执掌,而真正是赤身裸体的肉搏。不一会,白鸡与黑鸡双双展开翅膀,一飞一落地的争啄对手,撕打,愈来愈凶悍;格斗,愈来愈激烈;场面,愈来愈精彩;观众,愈来愈叫好连天、掌声阵阵。竞斗着的鸡看似小小的身躯,竟有如斯的体力与耐力;看似普普通通之鸡,竟会如此的奋不顾身,如此的骁勇善战。双方不分轩轾,难出胜负,谁也不让谁,谁也不服谁,谁也赢不了谁;关公对吕布,骁将对枭雄。然而,双方的头颅开始红肿,鸡冠被啄破而洇出血淋淋的红色,不一会被凝血染成黑色,身上的鸡毛愈来愈稀少,而地上却变成了一地鸡毛。那雄雄烈烈的厮杀,那相啄相啮的撕咬,是力量与力量的角逐,身体与身体的肉搏,生命与生命的血拼,那血肉迸溅的惨烈景象,绝不亚于外国影片《角斗士》;由战士变斗士,由斗士成烈士。它们不会藏锋敛锷,更不会贪生怕死,有的只是舍生忘死的一往无前,义无反顾的一鼓作气,拼命三郎似的一战到底。两雄相争,勇者胜。最后,眼看着白鸡遍体鳞伤,步履踉踉跄跄,身体摇摇晃晃,体力渐渐不支,斗劲慢慢萎顿;而斗志仍旺的黑鸡,似乎有使不完的劲,用不完的力,仍频频出击,回回奏效,越战越勇;同时,它顾盼自雄,踌躇满志,狗抖毛似的,抖擞着身子,大有“飞扬跋扈为谁雄”的豪气。其劲抖抖,雄烈烈,威威哉地似乎胜券在握;那气势、那气派、那气概,大有“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之凛凛霸气,固一时之雄也,似乎在向全世界隆重地宣告自己即将到来的胜利和辉煌。很快,白鸡似乎毫无招架之力,进退维谷,危在旦夕,随时都有丧命之虞。工作人员当机立断,立即将它们隔离分开,以免白鸡遭受灭顶之灾。然而,那些还没看过瘾的观众立即沸腾了:“怎么不斗下去了?”“怎么可以就此结束了呢?我还没有看够呢!”于是,工作人员出面解释:“你们都看到了,再撕打下去,白鸡就没命了!”——当然,白鸡也是他们赚钱的“摇钱树”啊,所以,不可能眼看着它被黑鸡置于死地,一命呜呼。就这样,一场残酷的持久战,一场血腥的斗鸡游戏,戛然而止,偃旗息鼓了。
当然,这种鸡并非从平常的鸡群里遴选出来的,那是一种专门饲养的“战斗鸡”。我曾见到过一幅专门描写这种“战斗鸡”的楹联:“功成昂大羽,败北抖雄风”。豪情、豪迈、豪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