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银行金华分行被罚50万元 一相关责任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台海网7月3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金罚决字〔2024〕10号)显示,因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罚款50万元;对卜晓东(时任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行长)警告;对季林娟(时任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客户经理)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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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