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原则
(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乡镇中心学校负责本区域内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城区(含竟陵街道办事处、杨林街道办事处和侯口街道办事处)公办学校由市教育局划定学区范围,各校严格按计划和学区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1)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七年级新生必须是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户口、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为招生的主要凭证,具体要求为:
①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区户口,属自建房的,需提供学区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土地证和房屋规划许可证;属商品房的,需提供学区内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所处学区学校审核无误后入学。
②适龄儿童少年没有城区户口,但在学区内购房的,需提供学区内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已购买商品房但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实际入住为准,由学校审核无误后入学。
③适龄儿童少年无城区房产,但有城区户口,且无迁转记录的,由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审核无误后入学。
2.证件核查要求
(1)一年级新生年龄通过出生证或湖北省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核定。
(2)适龄儿童少年城区户口应无迁转记录。户口迁入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提供房产证明的,以房产证明为主;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的,应回原户籍地学校入学。
(3)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的。
(4)已购买商品房但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和近6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以学校实地走访确认入住为准。
3.招生时间与流程
8月9日-8月15日,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示本校具体招生方案。8月16日起,学生或家长按要求在招生平台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和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8月21日18:00停止报名。8月23日学校公示招生名单。8月24日招生结束。
(二)乡镇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乡镇中心学校自主决定本地学校招生时间和招生方式。乡镇小学由中心学校划定学区,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学生或家长持户口簿在学区内学校入学。乡镇初中在本乡镇内招生,不得跨乡镇招生;有两所初中学校的乡镇,由中心学校统筹指导学校招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天门杭州华泰小学、天门杭州华泰中学、天门外国语学校、天门市华斯达学校、天门市天宜学校、天门市江汉学校招生办法
1.入学条件
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七年级新生必须是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招生时间与流程
8月9日-8月15日,各校公示本校具体招生方案。8月16日起,学生或家长在招生平台上选报1所学校。8月18日18:00停止报名。8月19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在电脑随机派位中落下的学生,8月20日可重新在公办学校报名登记,其中城区学生在招生平台按学区划分重新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乡镇学生在所属乡镇学区公办学校登记。
以各校招生计划数为基准,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报名学生资格审查合格,即被确认为新生;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时,在市教育局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确定新生。电脑随机派位全市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平台、统一软件、统一程序、统一要求。
(四)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办法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学区内各社区(村组)招生责任,安排教师做好社区(村组)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宣传工作,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入学率100%。开学后学校对学生人数进行清理,及时了解学生异动情况,对厌学、家庭经济困难或无故辍学的学生要及时劝返,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各地中小学违规开展招生宣传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或面试,严禁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乡镇(学区)招生,严禁起始年级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额。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地各校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蹲点学校督导制度,一线参与、督导招生工作,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凡因违规招生造成招生秩序混乱或群体上访等恶劣影响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取消当年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负责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控制转学、插班。市内学生要求转入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需提供与城区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的同等材料,且转入学校转入年级的平均班额不超过大班额,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入校就读。从外地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按相关政策办理。市内九年级学生不得转学插班。民办学校不得接收插班生。
(五)严格招生方案审批和学籍注册。各中心学校、局直有关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在7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各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进行。学校妥善保管新生的相关资料,市教育局核准后注册学籍。
一、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市实验小学:人民大道以北,西湖路以东,陆羽大道以南,东湖路以西片区。
市陆羽小学:天门河以北,汉北河以东,北湖大道以南,西湖路以西片区;秀水江景湾东区、御龙湾、中国院子。
市北湖小学(校址:广沟北路与华侨大道交会处):北湖大道以北,汉北河以东,复州大道(北环路)以南,学院路以西;陆羽大道以北,西湖路以东,北湖大道以南,东湖路以西片区;弘善社区,众善寺社区。
市实验小学湾坝校区:中岭社区、风波湖社区、湾坝社区、河堤社区。
市第一小学:钟惺大道以北,西环路以东,天门河以南,友谊路以西片区。
市育才小学:田家台路以北,东湖路以东,复州大道(北环路)以南,东环路以西;杨林大道以北,东环路以东,复州大道(北环路)以南,谌桥路以西片区;谌桥社区、徐北社区。
市东湖学校(校址:东江大道与东环路交会处)小学部:天门河以北,城东路及延长线以东,人民大道以南,东环路以西;人民大道以北,东湖路以东,田家台路以南,东环路以西片区。
市万林实验小学:天门河以北,东湖路以东,人民大道以南,城东路及延长线以西片区。
竟陵西关小学(本部和城南校区):天门河以北,星星大桥以东,人民大道以南,东湖路以西;东风支渠以北,友谊路以东,天门河以南,东环路以西片区;大河社区。
市汇侨学校(校址:汇侨大道与西湖路交会处,水文局东边)小学部:东风支渠以北,西环路以东,钟惺大道以南,友谊路以西;南洋大道以北,西环路以东,东风支渠以南,接官路以西片区;熊河社区,友谊社区,侨乡社区。
高新园小学:陈方社区、长湾社区、涂台社区、侯口社区、凡店社区、龙嘴社区、快活社区、汪岭社区、桂花社区、群力社区、接官社区、朱店社区;水木清华。
杨林小学:江垸社区、费湾村(包括原李台村)、杨林社区(包括原新农村)、东城村(原赵湾村)、张湖村(原聂范村)、徐渡社区、杨林口社区、朱垸社区、李湾村、前进社区。
二、城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市实验初级中学北校区:人民大道以北,汉北河以东,北湖大道以南,鸿渐路以西;北湖大道以北,汉北河以东,复州大道(北环路)以南,广沟北路以西片区;弘善社区、中岭社区、众善寺社区、湾坝社区。
市实验初级中学南校区:东风支渠以北,友谊路以东,天门河以南,东环路以西;天门河以北,西湖路以东,人民大道以南,东湖路以西;钟惺大道以北,西湖路以东,天门河以南,友谊路以西片区;大河社区。
市陆羽初级中学:天门河以北、东环路(李谢公路)以东、汉北河以南及杨林各社区(村);风波湖社区。
市东湖学校(校址:东江大道与东环路交会处)初中部:人民大道以北,鸿渐路和广沟北路以东,复州大道(北环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天门河以北,东湖路以东,人民大道以南,东环路以西片区。
市汇侨学校(校址:汇侨大道与西湖路交会处,水文局东边)初中部:天门河以北,汉北河以东,人民大道以南,西湖路以西;钟惺大道以北,西环路以东,天门河以南、西湖路以西;东风支渠以北,西环路以东,钟惺大道以南,友谊路以西;南洋大道以北,西环路以东,东风支渠以南,接官路以西片区,中国院子、御龙湾。
高新园初级中学(校址:发展大道与涂台路交会处):南洋大道以南,西环路以东,接官路以西;东风支渠以南,接官路以东,东环路以西片区。含陈方社区、长湾社区、涂台社区、侯口社区、凡店社区、龙嘴社区、快活社区、汪岭社区、桂花社区、群力社区、接官社区、朱店社区、锦绣社区、长湖大队、花湖大队、马家湖大队、赵岗大队、曾头大队、代湾大队、灌湖大队;水木清华。
来源:天门教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