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航办证200次!每条船平均省120多万

江苏海事局稳步推进海船转籍

“不停航办证”工作 

服务航运发展出实效

背景介绍

☑2021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关于在长三角部分地区试点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服务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上海、浙江、江苏三地的直属海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同步试点开展海船转籍“不停航办证”。

☑2023年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关于全国实施海船转籍“不停航办证”服务的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直属海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全面施行海船转籍“不停航办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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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江苏海事局作为试点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海船转籍“不停航办证”试点工作,将登记办结时限由30天缩短至3天,助力航运企业发展。

截止2024年6月,在试点、全面施行两个阶段工作中,共实施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服务200次,平均每条船舶为航运企业节省成本约120多万元




01

深度开展“不停航办证”制度研究

◆协助部海事局起草宣贯长三角地区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工作机制,力促解决群众关切的海船船籍港变更手续复杂问题。

◆结合长三角部分地区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试点工作,创新材料审查方式,研究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无纸化办理可行性。

◆全面总结试点运行经验,全程参与并协助部海事局开展“不停航办证”全国推广工作。

◆配合部海事局做好登记系统更新上线工作,针对“不停航办证管理”模块提出可行性建议,助推系统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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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全面规范“不停航办证”内部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船舶登记研究室”的优势,开展“不停航办证”内部工作机制研究,形成《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相关问题及统一做法》《“不停航办证”备注打印建议》等指导性文件,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推广,形成统一规范的内部工作机制。

◆对于“因船舶所有人住所变更/船舶航线变更”等所有权未发生变化的海船转籍“不停航办证”,充分开展内部研究探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将注销和正式登记时间压缩至最短2个工作日办结

03

不断强化船舶登记机关间协作

◆在全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沟通机制,畅通内部信息流转,协同开展注销与正式登记工作。

◆全局各登记机关形成统一做法:在预审工作开展前,提前与上(下)一港登记机关开展沟通,互相通报并掌握拟办理“不停航办证”船舶基本情况;在预审环节中,新旧登记机关同步对涉及所有权转移的相关合同、交接书等材料进行预先核对,以便能及时发现证明材料不一致、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并做好相关沟通记录留存。

◆登记系统“不停航办证管理”模块上线后,所有的不停航办证均通过该模块进行确认与预审,进一步全面固化新旧登记机关间的沟通交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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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持续加强与船检机构间的合作

◆在南京辖区首创“船检联系单”制度,结合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和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等级,对信用良好、管理规范的航运公司,为其所有船舶解决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及船舶国籍证书互为前置条件这一问题,协同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同步办理相关证书。

◆对于国内国际变更航线工作中,部分同时满足国内及国际建造标准要求的船舶,加强与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的沟通联系,采用船级社在船检证书上予以备注等方式为相对人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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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深入服务融资租赁船舶“不停航办证”

◆认真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研究融资租赁船舶的海船转籍不停航办证便利服务措施。

◆对于信用良好的航运公司和实力雄厚的融资租赁机构,提供容缺办理、省略登记等服务举措,帮助并指导融资租赁双方依法、合规、高效地开展“不停航办证”。

◆2022年以来,共为50艘融资租赁船舶提供海船转籍“不停航办证”服务,全方位降低航运公司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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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南京海事、船舶处
编辑|冯雨卉
审核|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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