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自行车管理!西安交警发布公告

电动自行车凭借通勤便捷的特点
已经成为许多人的出行选择
西安交警发布关于
“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
上线的公告
为方便市民群众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2024年7月1日起,“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将正式上线。为方便市民群众关注运用平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上牌流程
市民群众在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后:
第一步:关注“西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随后点击“电动自行车业务预约”,选择合适的挂牌地点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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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进行车辆查验。
第三步:通过查验后进行登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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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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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带牌销售
试点带牌销售点1个,销售点名称:西安太华路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地址:新城区太华南路141号,咨询电话:88118111。
西安公安交警将继续开通电动自行车挂牌便民服务网点,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西安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就近办理,西安公安交警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6月28日
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知识
大家也要知道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应当严格按照非机动车的
通行规则通行和停放
【必备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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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电动自行车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挂牌,在规定位置悬挂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02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03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04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不超过十二周岁的儿童,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乘坐在固定座椅内。
05
电动自行车载物应当符合装载规定,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必备知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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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通行规定
01
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能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
02
横过机动车道时,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特别提醒
1、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
01
转弯让直行;
02
前方拥堵时,不得进入路口;
03
左转应当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04
红灯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05
右转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2、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
04
转弯让直行;
05
前方拥堵时,不得进入路口;
06
左转应当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06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06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侧先行;
06
相向行驶的,右转让左转。
重要警示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得逆行、不得醉酒驾驶、不得驾驶时扶身并行或者相互追逐、竞驶、竞技、驾驶表演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机动车专用高架桥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必备知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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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有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应当在停放区域内规范停放;
02
没有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不得停放在车行道内以及盲道、人行道内禁止停放的区域;
03
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占用、堵塞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专用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西安公安交警提醒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出行时请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
切莫贪图方便、以身试法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西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