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杰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汝阳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处以罚款500.0

洛阳杰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汝阳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处以罚款500.

2024年05月21日,洛阳市邮政管理局就洛阳杰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汝阳分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洛阳杰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汝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茂群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城关镇云梦村

品牌:极兔

二、案由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主要事实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 的规定,构成了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 的规定,构成了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

承办单位:洛阳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