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在个旧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这份通告一定要看!




个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个旧市

开展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

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约车市场运营管理,推进我市网约车合规化工作进程,确保我市网约车规范、安全、健康发展,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个旧市辖区范围内开展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工作重点





(一)引导、督促非法网约车车主或驾驶员依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二)依法查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擅自从事或者以各种名义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及其他涉及网约车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措施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从事非法网约车的车主或驾驶员,严格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证件受理及办理机关:个旧市交通运输局

证件受理及办理地址:个旧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个旧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二)2024年7月1日起,对仍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继续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之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全社会的积极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消除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强行冲卡、拒绝检查和阻碍执法,否则,将被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涉及网约车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873-2225948(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个旧大队)


特此通告。


个旧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7日




来源:个旧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