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宜昌一地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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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阳龙舟坪城区

道路停车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长阳龙舟坪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长阳城区(含津洋口集镇)集中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区域

(一)龙舟大道白石雄关至津洋口牛盘溪桥全段。
(二)清江大道全段。
(三)四冲街路全段。

长阳城区其他路段,以长阳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设置龙舟坪城区严管路段的通告》执行。

三、整治重点

(一)自7月1日起,取消龙舟大道白石雄关至牛盘溪桥段、清江大道全段、四冲湾全段路面停车,10月1日前,常态化对龙舟坪主城区、津洋口集镇内街面停车秩序进行规范管理。

(二)规范巡游出租车按站点停靠和特种车辆有序停放。

(三)整治社会车辆违规占用公交车道、出租车位停放,公交车不按规定进站停靠上下乘客。

(四)禁止货运机动车在禁行时段(路段)通行;严禁客(货)运三轮车违规停放、装载。

(五)禁止机动车逆向行驶、上人行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严格控制潮汐车位设置,分布为龙舟大道滨江首府路段、清江大道古渡街路口至南门街路口路段,车辆停放时间为19:00至次日6:00,允许消费车辆停车,其他时间内禁止停放车辆。

(七)持续开展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道路摆摊设点的车辆的清理和拖曳工作。

(八)整治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法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对不服从本通告的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6月28日
来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